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文章来源:四川省政府
发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6-05-19
实施日期 2016-05-19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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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1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6年5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尹力

2016年5月1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适应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1994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批准,1995年l月5日四川省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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