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停止加油机税控装置研制开发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1999]15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9-04-05
实施日期 1999-04-05
法律话题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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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停止加油机税控装置研制开发的通知

(国税函〔1999〕153号 1999年4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0号)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税控加油机发证权限和对加油机税控装置颁发制造许可证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1998〕109号)、《关于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和生产税控加油机工作实施方案》(质技监量函〔1998〕007号)下发以后,不少企业研制开发的加油机税控装置正在检测。由于全国加油机改装市场有限,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控制加油机税控装置生产厂家的数量。为避免重复开发,造成浪费,各地税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对准备研制或正在研制加油机税控装置的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停止研制开发加油机税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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