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

文章来源: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部门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2014年第6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4-06-30
实施日期 2014-06-30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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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

(2014年第67号)

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对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体牛没有接受过向颅腔中注射压缩空气和气体或脊髓刺毁)的禁令,农业部、质检总局2001年143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的规定同时废止。进口的牛血液制品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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