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
(2014年第67号)
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对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体牛没有接受过向颅腔中注射压缩空气和气体或脊髓刺毁)的禁令,农业部、质检总局2001年143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的规定同时废止。进口的牛血液制品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2014年6月30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公告
(2014年第67号)
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对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体牛没有接受过向颅腔中注射压缩空气和气体或脊髓刺毁)的禁令,农业部、质检总局2001年143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的规定同时废止。进口的牛血液制品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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