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文章来源: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8号
效力级别 经济特区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法律话题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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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12月19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1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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