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司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的通知(2013)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金便函[2013]2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1-21
实施日期 2013-01-21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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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金融司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的通知

(财金便函〔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便于有关单位掌握主要国别贷款的最新要求,我们整理汇总了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工作信息。请结合你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贷款管理工作。

财政部金融司

2013年1月21日

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信息

2013年第1期(总第26期)

财政部金融司

2013年1月

主要内容

【领导活动】

李勇副部长会见法国议员代表团

李勇副部长会见北欧投资银行副行长

【对外工作】

中法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

与北欧投资银行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

中意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

欧佩克基金和科威特基金财政合作年会在境外举行

沙特发展基金代表团来华评估新项目

对外提交科威特基金和欧佩克基金贷款项目

【外债管理】

召开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培训交流会

召开统借统还以贷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会

召开2012年度第二期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培训会

项目实施阶段业务操作规范性和严谨性有待加强

【贷款信息】

德国政府贷款

德国促进贷款

法国开发署贷款

意大利政府贷款

以色列政府贷款

北欧投资银行贷款

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

科威特政府贷款

沙特政府贷款

欧佩克基金会贷款

【领导活动】

※李勇副部长会见法国议员代表团

2012年10月8日,李勇副部长在京会见了来访的法国议员代表团。双方充分肯定了以往合作取得的成果,并就进一步加强双边财政合作交换了意见。金融司程智军副司长等陪同参加了会见。法国议员团访华期间,赴山西、四川和湖北考察了部分法开署贷款项目。

※李勇副部长会见北欧投资银行副行长

2012年11月19日,李勇副部长在京会见了来访的北欧投资银行副行长兰德尔一行。双方对以往合作予以积极肯定,并表示愿意继续加强互惠互利合作。金融司程智军副司长等陪同参加了会见。

【对外工作】

※ 中法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

2012年10月15日,中法财政合作年度会谈在京举行。程智军副司长与来访的法开署亚洲司司长克莱门特共同主持会谈。双方对上次年会以来的合作成果表示满意,就今后两年的合作政策、项目安排以及进一步加强知识合作等议题进行了磋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克莱门特司长来访期间,赴四川考察了灾后重建项目。

※与北欧投资银行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

2012年11月19日,与北欧投资银行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程智军副司长与北欧投资银行第一副行长兰德尔共同主持会谈,双方就北欧投资银行贷款政策、项目审批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兰德尔副行长一行会后赴湖北检查了部分北欧投资银行贷款项目。

※中意财政合作年会在京举行

2012年12月6日,中意财政合作年度会谈在京举行。孙晓霞司长代表中方签署了会议纪要,程智军副司长与意大利外交部发展合作司贝露妮司长就合作项目进展、部分领域资金重新分配、中意办延期等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意大利驻华使馆公使等参加了会谈。

※欧佩克基金和科威特基金财政合作年会在境外举行

201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金融司代表团赴奥地利、科威特,分别与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举行了财政合作年度会谈。双方就合作总体评价与未来展望、新备选项目情况、在建项目执行情况等有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一致同意通过更多新贷款项目合作,继续保持并深化双边关系。

※沙特发展基金代表团来华评估新项目

2012年11月15日至24日,沙特发展基金代表团实地评估了申请利用沙特贷款2500万美元的陕西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项目,考察了陕西、甘肃的部分沙特贷款在建项目,并就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在京与有关单位进行了会谈。沙方对新项目评估及在建项目实施情况表示满意,并表示会尽快将新项目提交其董事会审议。

※对外提交科威特基金和欧佩克基金贷款项目

2012年11月21日,金融司对外分别提交了利用科威特基金贷款3000万美元的河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新校区二期项目,以及利用欧佩克基金贷款1000万欧元的内蒙古可可以力更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外债管理】

※召开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培训交流会

2012年10月15日至18日,金融司联合干教中心在西安举办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培训。程智军副司长出席会议,分析了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现状并提出了工作要求。预算司、国库司、金融司有关人员分别就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政策、《统借自还主权外债预算管理办法》、《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等进行政策解读和法规讲解;安徽、云南、河南财政厅以及安徽、河南专员办介绍了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此次培训,提高了学员们对落实有关政策法规重要意义的认识、加深了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对今后推进相关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召开统借统还以贷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会

2012年11月19日,金融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转贷部在京举办了以贷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培训会。西北5省区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及有关采购公司60余人与会。政府贷款二处和进出口银行转贷部有关人员详细介绍了中以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和机构对项目招标采购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为项目下一步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召开2012年度第二期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培训会

2012年11月15日,我司在京举办了2012年度第二期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培训会,为近期列入我部备选清单的14个重点项目单位及有关省(市)级财政部门的代表讲解了外国政府贷款有关规定、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现场回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项目单位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有效发挥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积极作用。

※项目实施阶段业务操作规范性和严谨性有待加强

近期工作中发现,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在实施阶段的具体操作存在一些应高度重视的问题。例如某个欧佩克基金和科威特基金联合贷款项目出现错误使用请款格式文件,在提交外方的文件中填错贷款协议号,转贷银行填写自身名称有误及签署有关生效文件遗漏授权签字人信息等问题。请各级财政部门、转贷银行、采购代理公司、项目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实施阶段具体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避免因细节上的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误,影响项目进度。

【贷款信息】

根据外国政府主管机构的政策调整及有关磋商情况,我们更新整理了外国政府贷款主要国别的领域要求和贷款条件等。今后将继续根据对外磋商谈判情况随时更新,网址为:http://jrs.mof.gov.cn/waiguozhengfudaikuan/gzxx/。此外,部分贷款国别的最新要求如下:

※ 德国政府贷款

(一)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领域。

可用资金额度为1200万欧元,主要用于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和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湿地保护和恢复、沙漠化防治等;项目实施期间的专家咨询费用不低于贷款额的5%,需由贷款支付;项目建议书应着重说明项目实施对于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二)能效领域。

可用资金额度为6200万欧元,主要用于大型集中供热项目;最多可安排2个项目。

※ 德国促进贷款

(一)年度参考可用资金额度为4.5亿欧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医疗卫生、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森林可持续经营、环境友好型交通等领域。

(二)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500万欧元。项目单位最终实际提取的贷款金额不应低于政府协议贷款金额的60%,否则需向德方支付放弃提款的赔偿金。

(三)设备采购需占贷款金额的50%以上,如项目具有创新意义或示范效应,可适当降低设备采购比例。

(四)一次性收取管理费。贷款金额1亿欧元以上的项目,管理费为贷款金额的0.25%;贷款金额小于或等于1亿欧元的项目,管理费为贷款金额的0.35%。

(五)转贷协议的签署应在项目政府协议签署后5个月内完成,否则资金自动失效。

※ 法国开发署贷款

(一)年度参考可用资金额度约1.5亿欧元。2013年度可用额度已全部安排具体项目。

(二)贷款条件:利率6个月EURIBO+150BP,期限为12年到25年,宽限期为3-7年。

(三)贷款领域: 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中法合作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具体包括4个领域:一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含集中供热、既有建筑节能和城市大型交通换乘中心等;二是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节能减排;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资源管理,如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四是水资源管理及淤泥处理。

※ 意大利政府贷款

(一)环保领域可用资金额度为900万欧元,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可用资金额度为1100万欧元。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贷款转贷及支付工作。

※ 以色列政府贷款

我部自2011年以来已批复以贷备选项目68个,安排贷款约10.8亿美元。目前,8个项目(9228万美元)已签署商务合同或生效。其余60个项目(约9.5亿美元)正处于编报可研报告或报批资金申请报告的阶段,尚未开展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为使上述项目正常开展后续工作并顺利实施,避免出现构贷款项目商务合同审批工作严重受阻的情况,各有关财政部门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本省区已批项目可研及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对外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商务合同签署与执行等相关工作进度。我部将在上述大部分项目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并签署商务合同后,受理以色列贷款新项目申请。

以色列政府贷款条件

种类

贷款金额的15%(定金)

贷款金额的85%(长期贷款部分)

综合赠与成份

利率(%)

偿还期(年)

含宽限期(年)

参考赠与成份

利率(%)

偿还期(年)

含宽限期(年)

参考赠与成份

C

1.5

1.5

0.5

7.60%

3.6

15

1.5

32.19%

29%

C-1

4

15.90%

Libor+0.5%

15

2

35.75%

33%

B

1

5.80%

长期贷款部分的70%

2.5

6

1.5

21.86%

24%

长期贷款部分的30%

2.5

10

5.5

38.52%

B-1

4

15.90%

Libor+0.5%

10

2

30.56%

28%

A

1

5.80%

3.2

7

1.5

21.78%

19%

A-1

2

9.40%

Libor+0.45%

7

2

26.27%

24%

※ 北欧投资银行贷款

目前,北投已往承诺的贷款资金已全部安排具体项目。此外,仍有约2.8亿美元的新项目已列入我部备选清单,尚未通过北投审批。我部正与北投积极商签新贷款协议,力争尽快消化完中方已批复项目。有关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后,我部将受理北投贷款新项目申请。

※ 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

(一)年度可用资金无额度限制,单个贷款项目金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二)贷款条件应比较优惠,赠与成分不低于25%。在此前提下,贷款利率约为1%-3%,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少于7年(含宽限期),环保领域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12年或以上。

(三)美方对项目领域无特殊要求,主要支持美方技术或设备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美国供货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不支持土建。

※ 科威特政府贷款

(一)年度可用资金额度3000万美元,2013年可用额度已安排新项目。

(二)每个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三)资金可用于设备、服务采购及土建,符合条件的费用经外方确认可追溯报账。

※ 沙特政府贷款

(一)年度可用资金额度5000万美元。

(二)资金可用于设备、服务采购及土建,符合条件的费用经外方确认可追溯报账。

※ 欧佩克基金会贷款

(一)可用资金额度约3900万美元。

(二)贷款可用于设备、服务采购及土建,符合条件的费用经外方确认可追溯报账。

附表

外国政府贷款条件概况表

序号 贷款国别/贷款机构 币种 利率(%) 偿还期(年) 含宽限 期(年) 赠与成分 参考可用额度 备注
1 德国 政府贷款 欧元 生物多样性:约3 12,40 5,10 27% 1200万欧元 用于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和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湿地保护和恢复、沙漠化防治等。项目实施期间专家咨询费用不低于贷款额的5%。软硬贷比例1:4,条件分别为利率0.75%,贷款期40年(含10年宽限期);利率约4%,贷款期12年(含5年宽限期)。
能效领域:约3.8 20 3 38% 6200万欧元 用于大型集中供热项目。最多可安排2个项目。
促进贷款 KfW融资成本+0.45 15 5 35% 4.5亿欧元/年 支持相关技术和管理方式在中国国内尚未被广泛使用的项目,领域包括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环境友好型交通、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城区发展(城区交通、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以及对气候保护和环境有积极影响的领域(森林可持续经营、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KfW融资成本+0.4 12 4 32%
2 法国开发署 欧元 EURIBOR+1.5 12-25 3-7 38%-44% 约1.5亿欧元/年,2013年可用额度已全部安排具体项目 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中法合作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具体包括4个领域:一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含集中供热、既有建筑节能和城市大型交通换乘中心等;二是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节能减排;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资源管理,如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四是水资源管理及淤泥处理。
3 意大利 欧元 0.15 23 11 77.80% 2000万欧元 支持中西部地区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如防止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治理水及空气污染,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文物,改善和维护考古遗址等。环境保护领域可用额度约900万欧元,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可用额度约1100万欧元。
4 北欧投资银行 美元/欧元 LIBOR+0.79 10 3 31.41% 可用资金已安排完毕,新贷款额度待双方商定 支持:一是环境保护领域,如可再生能源、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二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医疗、职业教育项目等以中西部为主。
EURIBOR+0.54 31.98%
LIBOR+1.01 13 3 33.28%
EURIBOR+0.76 34.11%
5 以色列 美元 2.5-3.6或LIBOR+0.45-LIBOR+0.5 7-15 1.5-5.5 24%-33% 可用资金已基本安排完毕。新贷款额度待双方商签新财政合作议定书确定 支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智能交通、气调库、滴灌喷灌、高科技等领域。以色列供货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6 美国进出口银行 美元 1-3.5 7-12 1-2 ≥25% 年度可用资金无额度限制 支持医疗卫生、铁路机械、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农业机械、高科技等。
7 科威特 第纳尔 2.00-4.00 18-25 3-6 35%-59% 约折3000万美元/年 支持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环保等,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8 沙特 里亚尔 3.00 20 5 53% 约折5000万美元/年 支持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环保等,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9 欧佩克基金会 美元 4.30 20 5 37% 3900万美元 支持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环保等。
10 荷兰 欧元 EURIBOR+0.3 12 建设期 36% 3亿欧元 支持挖泥船领域。
注:1.经合组织规定,赠与成份达到25%以上为官方发展援助贷款;
2.赠与成份是按经合组织网站公布的计算公式测算;
3.Libor和EURIBOR均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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