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增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

文章来源:农业部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经[2013]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2-16
实施日期 2013-02-16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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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增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

(农办经[2013]4号)

四川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转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呈报眉山市东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补眉山市东坡区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请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东坡区积极稳妥开展好试点,及时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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