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的决定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5-27
实施日期 2009-05-27
产业领域 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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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的决定,已于2009年5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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