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书
>
法规
>
<
正文
返回列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修正)
文章来源:
交通运输部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已被修改
发布日期
2016-04-19
实施日期
2016-04-19
法律话题
交通运输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 居民服务
<
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pdf
相关法规推荐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修正)
交通运输部 · 2015-08-08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5)
交通运输部 · 2015-08-08
沈阳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2010修订)
沈阳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10-06-02
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
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07-10-31
长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
长春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00-08-12
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四川省政府 · 2007-04-24
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2004修正)
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04-09-08
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6-01-12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
交通运输部 · 2016-04-19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2019修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2019-12-04
推荐报告栏目
工作报告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教学报告
政务报告
社会报告
综合报告
思想汇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