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6年度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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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6年度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改发〔2006〕243号)精神,加快我省社区商业发展,按照商务部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流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社区商业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现将《四川省2006年度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社区商业在社区服务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是国家对“十一五”时期社区服务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突出了要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部署了社区商业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提出了兴办商业性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而且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在社区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对社区商业工作在社区服务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对社区商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商业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社区商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扎实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逐步建立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2006年,省商务厅将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主题,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附后)。通过推动制订和完善社区商业规划,支持连锁企业进入社区新建和改扩建各类便民利民网点、建设面向社区商业网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实现便利消费进社区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现有的各类家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等,为广大居民和服务企业建立信息对接平台,提供居民放心、快捷、安全的家庭服务,实现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目标。

各市州商务局要按照《四川省2006年度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社区商业发展情况的调研,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本地区实施“双进”工程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对社区商业工作的引导和政策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各市州商务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部门联动的政策促进体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支持社区商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各地分级制定的社区服务规划中,明确社区商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将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新建和改造,完善社区各类商业服务设施。对开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简化审批手续,维护其合法经营权益;对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对营利性商业服务要积极引导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努力为社区商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根据商务部的工作部署,2006年,省商务厅将在总结完善2005年示范社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各市州商务局要在加强对本地2005年度国家、省、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指导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地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今年,省商务厅将在全省确定5个省级示范社区,并向商务部推荐申报3个国家级示范社区。

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真正把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典型树立起来。各市州申报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请于8月31日之前报省商务厅。

各市州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沟通。

联 系 人:商业改革发展处 周 刚

电话(传真):028-83221346

E-mail:sgc2004@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四川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610081)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四川省2006年度

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实施方案

社区商业是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的的属地型商业,便民、利民、为民是其最突出的特点。去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商务主管部门的努力推动下,我省社区商业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当前我省大部分城市社区商业发展滞后,普遍存在散、小、差现象,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不高,导致居民消费不安全、不放心和不方便。大力推进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府函〔2006〕64号)精神,加快我省社区商业发展,按照商务部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流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社区商业建设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这一中心任务,以城市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导向,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提升社区商业网点的综合配套和服务水平,加快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满足和促进城市社区居民消费。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争取利用3-5年时间,通过实施“双进”工程,在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逐步完成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工作,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实现社区居民的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政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就能得到满足,进一步扩大城市居民消费。在成都、绵阳等城市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要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网点布局较为合理、服务功能较为齐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

2006年目标: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主题,以国家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为重点,推动制订和完善社区商业规划、连锁企业进入社区新建和改扩建各类便民利民网点、建设面向社区的物流配送中心和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促进社区商业网点的综合配套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工作重点

1、合理布局网点。做好国家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的社区商业规划工作。搞好新建改建社区的商业规划,合理配建商业设施;完善老居住区的商业服务网点功能,整合现有商业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

2、引进先进业态。促进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区加快引进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先进的新型业态和知名品牌店,改善社区商业的服务环境。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进入社区新建和改扩建早餐快餐店、便利超市、便民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各类便民利民网点;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面向社区商业网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

3、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支持企业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运用高效畅通的信息网络和贴近居民的服务手段,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开拓潜在的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业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搞好规划

指导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的要求,完成制订并完善社区商业网点规划,促进国家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

(二)示范试点

2006年,社区商业示范工作拟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在总结完善2005年示范社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争取创建3个国家级示范社区,5个省级示范社区。

2、选择绵阳市涪城区开展实施“双进”工程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双进”工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省社区商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3、创建社区商业示范企业。选择一些进入社区提供便利服务的连锁经营企业作为示范企业。

4、创建社区商业示范店。在示范社区的商业网点中,选择一些便利超市(便利店)、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的店铺,作为社区商业示范店。

(三)政策扶持

省商务厅正积极与省财政厅衔接,争取在四川省流通业发展促进资金中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重点项目予以扶持。具体实施办法商省财政后另行公布。

(四)加强宣传

采取简报、报刊、杂志、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 “双进”工程的重要意义,交流推广各地推进“双进”工程成功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持续有效开展。

四、考评办法

每年对实施“双进”工程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表彰对象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示范企业。

(二)奖项设置

设置一个奖项:实施“双进”工程先进单位,名额5-10个。

(三)考评条件

1、领导重视,落实专人,积极推进;

2、完成社区商业网点规划;

3、积极参与创建社区商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店工作;

4、完成重点项目建设或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明显;

5、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四)评审和确认

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市州开展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情况进行评审,经厅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行文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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