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9-11-27
实施日期 2009-11-27
法律话题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教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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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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