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关于印发《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部(已撤销);冶金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部门 人事部(已撤销);冶金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人职发[1994]1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10-17
实施日期 1994-10-17
法律话题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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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冶金工业部关于印发《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职发[199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的规定,在科学技术工作者中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即资格)制度。现将《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有关评审办法另文印发。

1994年10月17日

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1994年10月17日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发布)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冶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冶金工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冶金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条件包括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

三、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由国家或授权单位发给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四、冶金工程专业包括: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实验技术。

五、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冶金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实验技术的人员。

六、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的主要获奖人;

(5)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6)取得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七、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之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之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须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并能提供给单位使用;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能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技术,组织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与开发。

分则

一、钢铁冶金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冶金物理化学、金属学与热处理、冶金传输原理、冶金热力学和动力学、钢铁冶金学。从事设计工作的还应必备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知识。

炼铁(含烧结球团)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铁矿粉造块、非高炉炼铁、炼焦、耐火材料。

炼钢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转炉、炉外精炼、钢的凝固理论、铁水预处理、耐火材料。

电冶金(含铁合金)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电炉炼钢学、炉外精炼、特种冶金、铁合金冶炼、钢的凝固理论、铁水预处理,耐火材料。

铸钢(含模铸与连铸)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炉外精炼、钢的凝固理论、耐火材料。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压力加工、机械原理、分析化学与工业分析、工业仪表及检测技术。

(2)了解国内外现代冶金技术现状和发展方向。

(3)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掌握技术经济、现代化管理知识及有关的钢铁冶金产品质量标准,了解本专业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还应掌握绘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从事生产技术的人员还应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清楚、准确地阐述本企业某一工艺过程(球团、烧结、炼铁、铁水预处理、冶铁、炉外精炼、铸锭、连续铸钢)的原理,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单位的发展方向,了解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大、中型或重点科研项目(项目须为省、部级以上)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小型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科研项目的方案论证、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 节和关键问题;

②熟悉本专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清晰、准确地阐述本专业的某一工艺过程(指球团、烧结、炼铁、铁水预处理、冶炼、炉外精炼、特种熔炼、铸锭、连续铸钢)的技术原理,典型设备的主要工艺技术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企业在这一技术领域的主要技术改进措施、发展方向;

③正确地进行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并能绘制出图表,图表的结构基本正确、合理;

④负责有关研究课题的国内外资料搜集、检索的准备工作;

⑤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的主要参加人或专项技术负责人参加过一项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

②参加过二项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为其中一项课题的负责人;

③参加过三项大、中型企业的攻关项目或课题,至少为其中二项课题的负责人;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推广项目不少于二项。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大、中型或重点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须为省、部级以上)的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工程设计项目的方案论证、实施、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

②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如配料与混合系统、烧结与成品处理系统等车间性系统工程,节能、强化烧结的有效措施等;高炉热风炉系统的设计等;炼钢车间总体布置、各种计算,连铸机与铁水预处理及炉外精炼的工艺设计等;

③熟练地掌握施工图编绘,曾独立地进行施工服务,具有负责组织实施单体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冷、热试车工作的经历;

④曾参加中、小型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小型工程项目的成果报告的精确性、经济效益和所达水平的评估能力与经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二项以上企业规划或中型以上企业的主要生产厂的专业规划工作,具有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能力与经历,能准确、清晰地进行本专业的技术分析;

②参加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作;

③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冶金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④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二项院(所)、中型企业以上一般专题科研项目;

⑤承担过二项院(所)、中型企业以上一般业务建设项目;

⑥参与过二项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重要部分的研制工作;

⑦参与过二项省、部重点项目的主要部分的工作。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中型以上规模的技术改造、设备改造、产品质量改进等工程或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承担小型项目的方案论证、设计、实施、成果报告等全过程的经历;

②有从事产品质量管理、专项技术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累计三年以上的经历,组织处理过较复杂的生产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处理过生产工艺、品种质量和安全生产中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

③曾正确进行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并能绘制图表,图表结构基本正确、合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中、小企业以上的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改造、改善技术经济指标、提高产品质量等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和试车的组织实施工作;

②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中、小企业以上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③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对中、小企业以上的生产工艺过程或设备进行较复杂或较重大的改进工作,对降低物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取得良好的效果;

④负责处理日常生产中出现的较复杂的生产故障,取得良好的效果。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至少为其中一项课题的负责人;

④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参与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收到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⑤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被采用,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的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并表明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通过上级审查、鉴定,作为实施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承担的专题科研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重要部分的研制工作,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项目、设计项目、业务建设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⑤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⑥参与编写的工程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其他重要性与之相当的技术文件,经批准实施,不少于二份。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撰写过本人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并经专家认可。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攻关、设备改造、工艺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二项;

④在生产中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获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

⑤参与编写的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的规划,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果;

⑥及时解决、处理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到本企业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⑦对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的生产工作提出书面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工程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须较好地掌握专业发展需要的冶金仪表、钢铁冶金实验技术、钢铁冶金设计;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规,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从事规划设计的人员还应全面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编制的背景材料、科学依据及使用前提。

(4)掌握全面质量管理和现代化管理的基本法则,熟悉冶金产品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了解技术经济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大、中型工程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项目须为省、部级以上)全过程的经历,或在某一分支领域有效果显著的技术性突破,对所属科研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

②能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③能将试验数据绘制成图表,绘制的图表应完整、准确、合理;

④作为技术骨干曾参与规划、计划或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

⑤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制过本学科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

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以上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一个以上二级课题的论证、方案设计、实施、总结报告的全过程;

②主持过冶金工业材料、工艺、设计、测试等方面省、部级以上一项重点科研课题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应用、总结报告全过程;

③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二项;

④作为技术负责人组织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中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全过程的经历,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大型冶金工程项目的本专业分段全过程的经历,并圆满完成任务;

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累计参加两年以上的企业调研、生产实践、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

③具有指导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冶金企业规划一次;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新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老企业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冶金工程项目或地区重点冶金工程项目的本专业分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⑤承担、主持的重点业务建设项目有二项经省、部级验收或鉴定;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规划、冶金工程设计、科研、业务建设项目的其中任意二项以上;

⑦已经国家验收的重点工程的主要设计人员。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大、中型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负责过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部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实施,效果良好;

②具有独立组织或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或处理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如改善烧结矿性能,高炉强化冶炼;改进高炉炉体和进行炉型维护、实现强化冶炼与长寿的统一;确定钢种冶炼工艺路线、组织高难冶炼钢种试验,解决产品质量重大问题,降低原材料消耗和提高利用系数与延长炉衬寿命的统一等;

③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能将试验数据绘制成图表,绘制的图表应完整、准确、合理,并应用于生产;

④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参与过技术规划、计划、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

⑤具有指导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冶金企业的重大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谈判、施工、验收和试生产工作;

②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冶金企业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③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冶金企业主要生产厂、部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

④主持或负责过重大生产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实施或果断处理,排除过重大生产故障。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国家发明四等、自然科学四等、国家星火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获二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④在冶金企业大、中型设备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方面取得巨大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益项目中的技术骨干;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⑥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项目不少于一项;

⑦国家重大先进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并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不少于一项。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编制的工程规划方案或新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已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或地区重点冶金工程设计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冶金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③负责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得二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的科研、设计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参加制定省、部级以上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已有三项以上付诸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二项重点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参加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⑤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二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③在冶金工业企业大、中型设备改造、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方面取得巨大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中的技术骨干;

④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⑤参加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通过,或主持编制过一个省、部级专业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经批准实施效果明显;

⑥主持制定省、部级以上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划或重要技术文件,经批准实施后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⑦在处理和排除重大生产故障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含大型企业技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对促进生产发展或在提高产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开发品种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且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二份以上,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被采纳和付诸实施,效果明显。

二、冶金焦化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焦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物理化学、化学工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化工原理、煤化学、化工热力学、化学反应工程、炼焦学及煤加工工艺学。从事设计工作的还应必备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知识。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钢铁冶金学、化工设备、化工仪表、分析化学、工业环保。

(2)了解现代焦化技术发展动向及所从事专业分支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3)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科研人员能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试验设计和数据处理,能运用现代科技情报检索方法,较熟练地检索国内外期刊和专利文献,定期掌握国内外技术情报信息,并结合专业加以应用;设计人员能掌握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和一般难度的计算机程序的编制;生产人员应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清楚、准确地阐述本企业工艺过程的原理、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单位工艺技术的发展方向,了解本单位焦化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独立承担地、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立项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取得成效,通过鉴定;

②熟练使用本专业所需测试仪器与仪表,排除仪器一般故障,采集数据合理、准确;

③熟练掌握现代试验设计方法,正确进行试验数据处理、归纳和方差分析,并能根据试验数据绘制曲线,建立回归方程。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重点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国家重点项目某一子项的参加者;

③主持过地、市级科研课题;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地、市级科研课题不少于二项,并是其中一项科研报告的撰写人;

⑤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不少于二项,并有推广使用报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大、中型或重点项目设计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小型项目设计全过程的经历;

②曾参加过企业调研、施工服务、设备改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

③正确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曾解决本专业规划设计中的技术难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二项以上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能掌握规划设计的程序,准确地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②参加过二项以上大、中型焦化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工作;

③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以上焦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④参加过二项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的研究;

⑤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二项专题科研项目或承担过二项业务建设项目。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中型以上规模的技术改造、设备改造、产品质量改进等工程或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承担小型项目从方案论证到实施、投产等全过程的经历;

②有从事产品质量管理、专项技术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的经历,曾组织处理较复杂的生产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处理过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和安全生产中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处理过较大的质量事故;

③正确进行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绘制图表,图表结构基本正确、合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较大难度的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新产品试制等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和试车的组织实施工作;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较重大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③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对生产工艺过程或设备进行较复杂或较重大的改进工作;

④负责处理过日常生产中出现的较复杂的生产故障。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某一项研究项目、成果推广项目或部级产品质量检测的主要参加者,在生产或工程建设中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和显著经济效益;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⑥独立主持过一项科研课题的实验室试验和中间试验,并取得良好效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技术总结或科研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⑤为主要参加入起草制定或修订过焦化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加的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实施,并表明具有可行性、先进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上级审查通过,并作为施工设计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承担的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⑤承担的专题科研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不少于二项;

⑥承担的一般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⑦科研项目、业务建设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⑧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工程设计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攻关、设备改造、工艺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三项;

④在生产中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本专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⑤参与编写的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的规划,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⑥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到本单位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⑦对生产工作提出书面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或大型企业技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一篇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须较好地掌握煤岩学、高分子化学、炭素材料学、仪器分析、燃料与燃烧;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须较好地掌握高分子化学、燃料燃烧、炭素材料、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须较好地掌握炭素材料、高分子化学、应用煤岩、燃料与燃烧、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在焦化专业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独特见解,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全面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及本专业的法规及规程;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全面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编制的背景材料、科学依据及使用前提。

(4)熟悉冶金产品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了解技术经济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在某一分支领域有效果显著的技术性突破,对所属科研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规划、计划、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制定或主持过部级产品质量检测及判定;

③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攻关课题或重点科研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一个子课题试验研究全过程;

②主持过省、部级一般科研课题二项或地、市级科研课题三项;

③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④曾开发、应用、推广二项以上新技术、新设备或新产品,并取得成效。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大、中型焦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的经历,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大、中型焦化工程项目的本专业分段全过程的经历,并圆满完成任务;

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参加过企业调研、生产实践、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

③在设计中运用计算机,组织本专业人员开发本专业设计工作需要的CAD软件或计算软件;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焦化厂规划一项;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老企业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的分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⑤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规划、工程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项目二项以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大、中型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过本专业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的经历;

②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参与过技术规划、计划、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

③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将试验数据绘制成图表,并应用于生产;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并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②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或改、扩建项目由立项到施工及开工投产的全过程;

③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实施;

④曾组织协调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实施;

⑤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设备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⑥曾及时地解决过生产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果断地排除重大生产故障,并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均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合计不少于二项的主要获奖人;

⑤在组织大、中型企业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二项以上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⑥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并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不少于二项,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少于一项;

⑦获得本专业二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制过本学科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⑥曾主持起草制定过焦化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二项,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承担、主持编制的规划方案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老企业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焦化工程设计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③获得二项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④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合计不少于二项的主要获奖人;

⑥参与制定、审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一项国家重点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②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合计不少于二项的主要获奖人;

⑤在生产中完成具有推广价值项目的技术骨干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⑥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且不少于二项;

⑦对促进生产发展或提高产量、质量、优化工艺、开发品种方面有独特见解,被采纳付诸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不少于三篇;

⑤在生产组织或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且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被采纳付诸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或主持编制省、部级专业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已经批准实施。

三、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学及热处理、金属材料学、物理冶金学、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及其测试方法、金相及电子光学分析技术。从事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必备热处理车间设备及设计、热处理工艺学知识。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钢铁冶金学基础、压力加工工艺学基础、无损探伤、分析化学基础、电工学。从事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掌握耐火材料学基础、机械制图学知识。

(2)科研人员要掌握资料检索、试验设计、数据处理等科研工作程序及科研工作方法;设计人员要掌握绘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生产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掌握本专业某一工艺过程的原理、设备的主要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单位的发展方向。

(3)科研和生产人员应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生产人员还应了解本单位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设计人员应掌握本专业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手册,熟悉本专业的法规。

(4)熟悉本专业科技进步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过一个科研项目的全过程,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地完成开题报告,制定科研计划;

②熟悉本专业的分析测试技术,正确运用和分析试验结果,绘图制表,对试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③较熟悉生产现场设备和工艺流程,曾提出和解决生产和科研中遇到的一般问题;

④熟练运用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开展科研工作;

⑤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并结合工作加以运用。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新型材料开发研究和试制工作;

②参加过老产品提高质量、按双标生产的攻关工作;

③参加过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安装调试、能较熟练地运用这些设备开展分析研究;

④参加过大型工件(设备)或材料的失效分析;

⑤提出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改革和改造建议,为企业创造了较大效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设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过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独立完成设计论证书;

②较熟悉现场设备和工艺流程,曾提出问题并解决设计施工中遇到的一般问题;

③熟悉并能运用有关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确保工程设计、规划科学合理、可行;

④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并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加以运用。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参加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热处理生产线;

②参加过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及热处理试验室的设计和建设,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③对现行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节约能源,提高产品质量,取得较大效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在实际生产和技术工作中曾独立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产品的质量管理及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

②具有独立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组织和处理较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异议的经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新型材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②参加过老产品质量升级、解决某一种质量问题,按双标组织生产的攻关;

③为提高产品质量,提出过设备改造或工艺改进的建议,并取得较大效益;

④参加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和实施;

⑤参与处理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的生产技术问题或质量异议,负责处理过热处理生产线出现的较复杂的生产故障;

⑥制定或改进新产品的热处理工艺,有较大效益。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被地、市或上级主管部门列为推广项目;

⑤完成一项以上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的项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承担过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厂、部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上级审查通过,并作为施工依据;

②科研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承担的院(所)、中型企业以上的业务建设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的,不少于二项;

④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成果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成果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或合理化建议被地、市和企业列为推广项目,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或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企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⑤获得过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⑦对生产工作提出书面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译文或工作技术总结二篇以上;

⑤独立撰写本人直接参与项目的工程技术报告或技术总结,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断裂力学、金属的腐蚀与防护、焊接工艺学基础;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金属的腐蚀与防护、冶金工厂设计、技术经济、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建筑工程定额;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金属的腐蚀与防护、电工学、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掌握所从事领域科技进步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发展趋势。

(4)科研人员要掌握本专业分析测试技术及大型精密仪器的性能和应用;生产人员要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企业管理知识。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曾解决科研与生产中关键技术问题;

②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应用于科研工作中,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与经历;

③曾组织过大型实验室建设的论证、重要仪器、设备的选型及实验室的筹建、调试等工作;

④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②负责过一项以上省、部级新材料开发研制和新的测试方法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③负责过组织大、中型企业老产品质量升级,按双标组织生产,推广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取得显著效益;

④负责过设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大型试验室设计与安装调试,取得显著成效;

⑤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制定本行业、大型冶金企业的发展规划及起草制定国家技术标准等。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曾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解决设计、施工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

②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工程设计工作中,具有开拓新的工作领域的能力与经历;

③熟练运用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承担过本专业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及施工指导等工作;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采用先进的设备与工艺,负责过大、中型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热处理生产线、热处理试验室;

②负责过设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设计和建设相应的试验室;

③负责对大、中型冶金企业现行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节约能源,提高产品质量,取得显著效益;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制定过本行业、大型冶金企业长远发展规划,或负责起草过本专业技术标准。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担任过本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解决生产与科研中关键技术问题;

②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应用于生产中;

③熟练运用本专业的技术解决过生产、技术改造中较重大技术问题;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②负责过新材料、新工艺开发研究的省、部级课题;

③负责过组织大、中型企业老产品质量升级、按双标组织生产,推广使用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取得显著效益;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过本专业大、中型冶金企业的发展规划、起草制定过本专业技术标准;

⑤主持或负责过重大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果断处理、排除过重大生产故障。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或独立完成的一项课题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发明人;

⑥主持大型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等方面工作,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主持或主要参加撰写行业或冶金企业发展规划或起草制定的本专业技术标准已被采用。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或独立完成的工程规划设计的一个重点或大中型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过本专业大、中型冶金企业规划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③负责主持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④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三等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⑥参加制定过部颁设计规范、设计手册,并已被采用。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完成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二篇以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或独立完成的一项本专业重点课题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发明人;

⑥在处理和排除重大故障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对促进生产或在提高产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开发品种,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且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二篇以上,被采纳或付诸实施,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四、粉末冶金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学、物理化学、热处理原理及工艺、机械设计原理、粉末冶金原现、粉末冶金材料、粉末冶金设备、环境工程、科研人员还应必备粉末冶金模具设计、粉末冶金检测、分析仪器、情报检索和工业自动化知识;规划设计人员还应必备粉末冶金车间设备和设计、统计学、工程测量、建筑材料与粉冶制品知识;生产人员还应必备机械零件、粉末冶金模具设计、粉末冶金检测、生产过程自动化知识。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科研人员掌握金属腐蚀与防护、显微结构分析技术、烧结炉热工及构造、保护气氛制取与使用;规划设计人员掌握金属腐蚀与防护、炉温仪表及控制、工业自动化、数理统计;生产人员掌握金属腐蚀与防护、显微结构分析技术、炉温仪表及控制、烧结炉、保护气氛制取与使用。

(2)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

(3)掌握本专业法规、国际、规范、技术规程。

(4)设计人员还应掌握制图技术和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一项科研课题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科研课题方案制定、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

②准确判定影响科研试验结果的主、次条件,并提出改进措施;

③根据科研项目,合理选择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曾较好地组织、协调,使之有效衔接和配合,较好地完成预定任务;

④曾参加行业质量检查和中、小型项目设计、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小型项目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⑤具有独立解决特种金属粉末制取、制品成形、烧结和后续工序处理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经历和能力。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制取金属粉末项目综合调查的全过程,并担任某个方面的设计任务;

②参加过二项粉末冶金异形新产品科研试制项目的全过程;

③参加过二项特种材料粉末制品压形、烧结研究的全过程;

④参加过不少于二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

⑤曾担任本专业科研项目某一专项工作负责人,或担任研究题目主要主持人,圆满完成任务。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工厂、研究部门、中型或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的经历,主持小型项目的规划设计的经历,并能把握住小型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主持小型项目规划设计和报告的编写;

②较熟练掌握粉末冶金工程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特点,为能生产出工艺性能稳定的优质金属粉末或制品,正确制定规划设计工作;

③根据科研、生产项目,曾合理选择规划设计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较好地进行组织、协调,准确完成小型粉末冶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任务;

④曾参加过行业规划设计、质量检查和中、小型项目设计、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小型项目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与经历;

⑤曾独立解决规划设计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二次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的生产车间设备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

②参加过中型级生产金属粉末规划设计工程;

③参加过三项压制成形、成品烧结项目的规划设计全过程,并收到良好效果;

④参加过不少于二项省、部级粉末冶金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的全过程;

⑤曾担任本专业科研项目某一专项工作负责人,并圆满完成任务。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中型或重点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项目方案制定、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主持小型项目的生产和报告的编写及效益核算;

②熟练掌握金属粉末性能与特性、物理性质、工艺性能和特殊性质,曾独立确定粉末配方、压形、烧结等生产操作,研制出合格产品;

③正确判定影响产品质量主次条件,并提出改进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④根据生产任务,曾合理选择技术手段和生产方法,较好地组织、协调,使之工序间有效地衔接和配合,顺利完成预定生产计划;

⑤曾参加过行业质量检查和中小型项目的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小型项目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与经历;

⑥曾独立解决特殊金属粉末混合、成形、烧结和后续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问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中型金属粉末或粉冶制品生产方案的制定、实施全过程;

②参加过二次粉末冶金制品由投产转入生产的全过程,并解决模具和压制等较复杂的难题;

③参加过二次复合材料粉末制品烧结工艺的制定、实施操作,并取得较好效果;

④参加过不少于二项省、部级重点或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⑤曾担任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生产厂、部某一专项工作的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并圆满完成任务。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在特殊金属粉末研究中,对原料配方、混合工艺有新的贡献,在研究试验粉末制品试验,稳定烧结变形,减少后续机加工有创新,经专家鉴定,对生产同类产品有较大指导意义;

②主持过二个以上科研成果的某一个方面的工作,并收到良好效果;

③独立完成大批量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报告,并能指导生产;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⑤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或地、市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至少为其中一项的课题负责人;

⑥获得过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参与二项院、所或其他大、中型项目报告中技术章节的编写或主笔编写专题报告二份以上,或主笔编写的规划设计报告、专项技术报告或小型项目的报告二份以上,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为有创新或达省级先进水平;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二项院、厂级或其他大、中型粉末冶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报告中技术性章节的编写工作,或主笔编写专题报告二份以上;

②主持过生产金属粉末中型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并一次验收达到良好效果;

③独立完成大批量粉末冶金制品全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生产,并取得良好效果;

④承担的规划设计工作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二等以上奖或二项以上地、市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主笔编写的规划设计报告、专项报告等,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为有创新或达省级先进水平;

②公开发表二篇规划设计论文和技术总结,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定为有一定学术意义、实用价值,或被评为省、部级优秀论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④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⑤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二项大、中型项目设计、报告中生产技术章节的编写工作,或主笔编写生产工艺专题报告二份以上;

②曾对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或提高产品质量,提出文字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良好;

③在粉末冶金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改进模具结构设计,减少粉末冶金制品后续机加工有创新,经专家鉴定,对生产同类产品有较大指导价值;

④参与编写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设计方案,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⑤独立完成一种粉末冶金成形工艺的模具设计、加工制造,经操作使用,收到良好效果;

⑥主持过二个以上新产品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并收到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⑦研制的实物性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下列论文、著作之一:

①主笔编写的生产技术报告、专项报告等,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达省级先进水平;

②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二篇论文,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要较好地掌握金属粉末制取、成形和烧结工艺相关的科学知识,如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烧结炉和还原炉热工及构造、热能转换及利用、动力设备;规划设计人员还要较好地掌握工程热力学、传热学、烧结炉和还原炉、电化学生产工艺、环境工程、热能转换及利用、动力设备;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烧结炉和还原炉热工及构造、热能转换及利用、动力设备、计算机技术。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法规及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国标、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4)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全面掌握粉末冶金工作质量标准,熟悉金属粉末及其制品的质量管理内容和要求。

(5)掌握金属粉末资源开发利用途径,了解金属粉末产品技术经济评价要求。

(6)生产人员还应全面了解粉末冶金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用途。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级或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经历,主持完成设计、报告工作的编写,较好地完成任务,并有相应级别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鉴定的能力与经历;

②曾综合运用粉末冶金技术,进行开拓新的工艺、制品设备与材料领域;

③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作为骨干参与一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并在其中主持一个二级课题的设计、实施、报告的全过程;

②曾在省、市级粉末冶金工程改造工作中,负责某一专项技术,曾参与粉末冶金产品的报告编写,主笔相关章节;

③曾完成一个中型金属粉末生产或粉冶制品生产项目的综合调查论证任务;

④曾解决过压形自动化结构设计、制定加工工艺中某些复杂问题;

⑤曾参加过二次粉冶制品的制备,主要设备的重大技术改进;

⑥曾积极开发、应用、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效;

⑦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的编写。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规划设计的经历,主持完成设计、报告的编写,并有相应级别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经历,有对其精确程度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②曾解决过综合性强或技术复杂的粉末冶金工程规划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③能开拓新的规划设计领域,并有所创新;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一项部、省级重大规划设计项目,并在其中主持一个二级课题的设计、实施、报告的全过程;

②曾在省、市级大型粉末冶金工程中,负责一项技术规划设计,曾参与粉末冶金工程规划设计成果、报告的编写,主笔相应章节;

③曾完成一个中型的金属粉末或粉冶制品生产厂的规划设计;

④曾主持过二次粉末冶金车间设备安装和动力敷设的设计及实施;

⑤曾积极开发、应用、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并收到显著成效;

⑥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规划设计规程、规划的编写并被采用。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级重点生产技术项目,或厂级重大生产技术攻关的经历,主持完成生产、报告的编写,并有相应级别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②具有设计生产技术中复杂自动化成型工艺以及制定加工工艺的能力与经历;

③运用粉末冶金技术,开拓新产品或新材料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一项省、部级重大生产技术项目,并在其中主持一个二级课题的设计、实施、报告的全过程;

②曾在省、市、厂级粉末冶金生产技术工程中,负责某一专项技术,曾参与粉末冶金新产品成果报告编写,主笔相应章节;

③曾完成一个中型金属粉末或粉冶制品调查和实施任务;

④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一次以上百米隧道窑的调查研究,并编写了报告中的主要技术性章节;

⑤曾主持过二次粉末冶金主要生产设备的大修工程,均一次性完成任务;

⑥曾积极开发、应用、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效;

⑦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技术标准规程、规划等的编写并被采用。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编写的科研、可行性论证报告或专题报告、阶段报告不少于一份;主持完成的设计、报告不少于一份;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良级以上标准;

②在研制金属粉末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有重要贡献,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③科技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④是制定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或省、部批准通过,或主持编制一个省、部级某个专业技术规程,经批准实施效果明显;

⑤负责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资料的审查,并编写了有关报告;

⑥在研制特种金属粉末冶金材料、制品,满足国民经济等方面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

⑦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以上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的主要获奖人,或二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⑧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中有较大创新,经同行专家评议居国内先进水平。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编写的规划设计报告或可行性论证报告,不少于一份;主持完成的规划设计报告不少于一份,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良好以上;

②规划设计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是制定国家或行业规划设计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或省、部批准通过,或主持编写一个省、部级规划设计专业技术规程,经批准实施效果明显;

④负责省、部级以上规划设计项目、成果资料审查,并编写了有关报告;

⑤独立完成省、部级以上规划设计项目的各项技术规定,并一次验收合格;

⑥负责的项目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的主要获奖人,或二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在生产金属粉末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有突出贡献,并已投产,效果良好,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

②推广、应用二项以上粉末冶金新产品,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③在生产新型金属粉末、材料、制品,满足国民经济及军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

④独立完成用粉末冶金新工艺生产粉冶制品的模具工装工具设计,已投产,效果良好;

⑤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中有较大创新,成果已运用于生产实践;

⑥参与的生产技术项目获国家级奖或二项以上省、部级二等奖,或三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独立撰写二篇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以上项目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⑥是制定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或省、部批准通过,或主持编写一个省、部级某个专业技术规程,经批准效果良好。

五、金属压力加工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学及热处理、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机械零件、机械设计、机械制图、电子学、电工学、加热炉、轧制工程学、实验工程学、工程塑性理论、金属塑性变形物理基础、轧钢车间设备。设计人员还应必备机械原理及机械设计知识。生产人员还应必备生产工艺、工业经济、生产管理知识。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科研人员为钢铁冶金概论、冶金物理化学、检测技术及仪器;设计人员为金属压力加工机械设备、机械零件设计、机械制造工艺学;生产人员为钢铁冶金概论、检测技术及仪器。

(2)了解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现代科技管理方法。

(3)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设计人员还应掌握制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生产人员还应了解产品质量要求和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参与大型或重点金属压力加工项目(课题、专题)主要工作的能力和全过程的经历;

②有主持小型科研项目(课题、专题)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能把握住小型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

③根据项目任务和实际条件,曾合理的使用有关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较好地组织、协调,利用不同方法和手段的衔接和配合完成小型项目预定任务;

④有从事金属压力加工专业科学研究的实践经验,具备吸收、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的能力。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轧钢方面攻关项目或重点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国家重点金属压力加工科研项目中某一子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③主持过地、市级以上轧钢方面研究课题;

④主持过地、市级以上轧钢方面单项研究课题不少于二项;

⑤参加地、市级以上轧钢方面研究课题不少于二项,并是其中某个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⑥参加轧钢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推广项目不少于二项;

⑦曾在大型轧钢企业担任某一专项科研课题负责人,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参与大型或重点轧钢工程方面规划设计项目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

②有主持过小型轧钢厂规划设计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轧钢厂项目设计、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

③根据项目任务书和实际条件,曾合理地使用某些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较好地组织、协调,利用不同方法和手段的衔接和配合,完成小型工程设计项目的预定任务;

④有一定从事工程规划设计的实践经验,能吸收应用国内外金属压力加工专业的先进技术,解决科研、生产中实际问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过二项以上本专业中型轧钢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曾参与过二项以上属于本专业大、中型金属压力加工工程项目一个系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工作;

③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二项院(所)、中型企业以上一般业务建设项目;

④参与过二项省、部重点设计项目主要部分的工作;

⑤曾在大型设计部门担任某一专项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参与大型或重点轧钢厂技术改造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

②有主持小型轧钢厂技术改造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轧钢厂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

③根据技术改造或生产任务,曾合理地使用某些方法或技术手段,较好地组织、协调,利用不同方法和手段完成该项目的预定任务;

④有一定从事轧钢生产的实践经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轧钢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负责过大、中型企业生产厂或小型企业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生产改造方案的立项、审核、施工、验收和试车工作;

②负责过大、中型企业生产厂或小型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

③组织解决过大、中型企业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④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成果推广项目不少于二项。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在轧钢方面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二项;

⑤参加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推广的项目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独立完成一个中型轧钢项目科研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被科研单位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交流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参与过的中小型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并表明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组织过的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经过上级审查鉴定通过,作为施工图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工程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三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

④承担的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的省、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⑤业务建设项目或省、部重点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⑥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⑦设计成果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决策采纳的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主笔编写过本人直接参加的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二份以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一项;

②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一项;

③获地、市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经同行专家验证,在轧钢生产中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或社会效益的生产技术成果;

⑤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⑥生产技术成果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报告或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金属压力加工金属学、金属压力加工机械设备、电力拖动、液压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规划设计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冶金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电工学、冶金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在金属压力加工领域上有独特见解,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全面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生产人员还应了解产品的质量要求和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重点轧钢厂科研项目专题,组织完成科研课题的设计、报告、工作细则编写的经历;

②有对相应级别科研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③曾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过科研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④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过一项国家金属压力加工方面的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②主持过冶金工业材料、工艺、设计、测试等方面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二项;

③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三项;

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⑤曾主持(主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设计、报告的编写或审查工作;

⑥负责编制过金属压力加工学利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立项论证、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重点轧钢厂工程规划设计项目专题,组织完成规划课题的设计、报告、工作细则编写的经历;

②有对相应级别工程规划设计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能力与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③曾参与大、中型企业轧钢方面工程规划设计和技术标准规程的编写;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承担、主持编制过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轧钢企业工程规划一项;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轧钢工程项目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一项或累计多项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同时有一项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⑤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轧钢工程规划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项目的其中任意二项以上;

⑦曾主持(主审)省、部级重点轧钢工程方面科研项目的设计、报告的编写和审查工作。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组织省、部级重点轧钢厂的生产工作的经历;

②曾独立组织或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和轧钢生产的工程项目;

③有对相应级别的金属压力加工厂家所取得的生产成果报告的评审能力与经历,有对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轧钢厂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

②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或开工投产;

③主持或负责过金属压力加工专业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

④组织协调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实施;

⑤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轧钢厂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实施,果断处理、排除过重大生产故障;

⑥主持和负责过出口创汇的新产品开发,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金属压力加工方面的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在组织大、中型轧钢企业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技术突破和巨大经济效益,不少于二项;

⑥获得过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⑦是制定国家或金属压力加工行业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或省、部批准通过;

⑧在金属压力加工专业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中有较大创新或独立研究的新方法、新技术,经同行专家评议居国内先进水平。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主持编制的轧钢工程规划方案、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同行专家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已完成的国家重点轧钢工程项目的专项负责人;

③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轧钢工程项目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型冶金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④负责的项目获国家级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⑥获省、部级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学术价值;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④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⑤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在金属压力加工生产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在轧钢生产中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生产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在处理和排除轧钢厂重大生产故障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在促进生产发展或在提高质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开发新产品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且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并被采纳和付诸实施。

六、冶金热能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冶金热能工程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燃料及燃烧、冶金炉热工及构造、热工测量仪表及自动控制、企业系统节能、能量转换及利用、热力机械;规划设计人员还应必备机械制图、机械原理及零件设计。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钢铁冶金学、金属学及热处理、耐火材料,科研人员还应掌握金属压力加工工艺学、电子计算机基本原理、机械制图、耐火材料;规划设计人员还应掌握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生产人员还应掌握金属压力加工工艺学。

(2)掌握现代科技情报检索方法,较熟练地检索国内外期刊和专利文献,定期掌握国内外技术情报信息。

(3)科研人员能较熟练掌握常规的热工测试仪表的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规划设计人员能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手册、制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生产人员能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能按新的工艺重新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独立承担和完成过省、部级课题的某一专项技术工作,并有专项技术总结或研制报告;

②熟练使用本专业所需测试仪器与仪表,能排除仪器一般故障和干扰,采集数据合理、准确,对奇点数据能作出正确解释;

③曾独立承担地、市级以上一般课题,解决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④曾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及试验分析;

⑤曾独立承担一些中、小规模的热工测试工作,并写出合格的热工测试报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某一子项的参加者;

③主持过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一般科研课题;

④主持过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单项科研课题不少于二项;

⑤参加过地、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二项,并是其中某个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⑥参加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不少于二项,并有推广使用报告;

⑦主持过中、小企业能量平衡测试一项,并亲自完成测试分析报告一份;

⑧主持过二种冶金设备的热平衡测试,并是其中一项测试报告的撰写人。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参加过施工服务、设备改造、安装调试的实践全过程或企业规划、工程设计全过程的工作;

②曾独立承担过企业规划或工程设计中的某一专项任务,并指导初级技术人员进行一般的规划和设计工作;

③正确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进行专题调研并解决本专业规划设计中的技术难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过二项以上本专业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且能熟练地掌握规划的程序,有较强的技术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②承担过二项以上本专业中型冶金热能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

③参与过二项以上属于本专业大、中型冶金热能工程项目中的一个系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工作;

④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二项一般专题科研项目;

⑤参与过二项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中重要部分的研制。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曾正确地处理本专业的设备故障和日常生产中常见的技术问题;

②指导初级技术人员按新的生产工艺进行实际操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过一项中型以上企业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和试车工作;

②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积极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过一起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③主持过一项中型以上企业内的重大科研项目;

④参与过一项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二项地、市级科研项目(含大型企业级项目);

⑤主持过一次本企业能量平衡测试或二种设备热平衡测试;

⑥提出过技术或设备改进合理化建议二项以上,并被采纳付诸实施,效果明显。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二项;

⑤参加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的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有一项企业能量平衡或二项冶金设备热平衡测试报告意见被采纳,节能效果明显或对环保有重大好处;

⑦获得过本专业一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技术诀窍),并已实际应用取得较好效果者;

⑧起草编写的规划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或其他重要性与之相当的技术文件不少于二份,并经批准实施;

⑨主要参加编写的可行性论证、调研技术报告二份以上,并经专家认定合格。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承担组织过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上级审查通过,作为施工图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的专题科研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主要部分研制,并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不少于二项;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承担的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⑤业务建设项目或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⑥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三等奖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或技术总结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二份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份被专家认为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新颖性。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一个大、中型企业的车间或生产厂的技术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完成上级规定的本专业技术经济指标,并得到企业的认可;

②在一个大、中型企业的生产中及时解决、处理较为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③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过一项中型以上企业较重大的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④对所负责的耗能设备,由于采用先进技术,连续两年取得明显的节能效果;

⑤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或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⑥施工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⑦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⑧起草编写的本企业能量平衡测试或二种设备热平衡测试报告获主管部门认可。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或技术总结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二份以上,至少有一份被专家认为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冶金热能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数学、计算方法以及与本人研究方向有关的计算传热学、计算流体力学或计算燃烧学、冶金热工过程数学模型、系统工程学、能源经济学等现代专业基础及耐火材料、工业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规划设计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计算传热学、计算燃烧学、特种耐火材料、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及环保技术;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知识。

(2)在冶金热能工程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独特见解,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熟练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并了解其制定的依据和使用条件。

(4)设计人员还应熟练掌握CAD软件的使用知识。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②曾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难题;

③能够运用工程数学、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专业基础知识,编制冶金热能工程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或离线与在线数学模型。

(2)任工程师期间,担任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或二项以上一般课题负责人,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制过本学科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

②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曾解决过科研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

③主持过一项国家级攻关课题或重点科研项目;

④主持过冶金热能工程方面的二项省、部级以上课题;

⑤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三项;

⑥组织过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与学习工作;

⑦主持过一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手段建设项目。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指导本专业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参加过大中型企业调研、生产实践、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并曾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问题。

(2)任工程师期间,担当过企业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规划设计负责人,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主持编制过冶金热能工程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冶金企业发展规划一次,并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冶金热能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一项重点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同时有一项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⑤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并有一项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⑦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规划、冶金工程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项目中的任意二项。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指导本专业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②有独立解决本企业重大专业技术问题和处理专业设备故障的能力与经历;

③曾独立组织本企业生产和改进重大工艺。

(2)任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的主要生产厂、矿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

②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和开工投产;

③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实施;

④组织协调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实施,并取得明显效益;

⑤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设备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果断处理过重大设备故障和重大隐患,并取得明显成效。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二项以上,经济效益显著;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地、市级(或特大企业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在组织大中型企业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二项以上具有显著效益的科研成果;

⑥获得过本专业二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应用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且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的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省、部级以上组织的大型专业调研总结报告的主要执笔人。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编制的规划方案或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冶金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③负责的项目获国家级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⑥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⑦参加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已颁发付诸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执笔人;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并不少于二篇;

④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⑤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在生产中已取得有重大推广价值的生产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④在提高产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节能降耗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有独特见解,并有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和付诸实施;

⑤在处理重大工艺隐患和排除重大设备故障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

⑥对企业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奖励。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的有价值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本人直接参加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总结的主要执笔人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七、耐火材料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硅酸盐物理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性能、矿物-岩石学、无机材料结构学、耐火材料工艺学、粉体工程、检测原理与测试方法、燃料与燃烧。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化工原理、冶金过程一般原理、工业炉构造、热工过程及耐火材料机械设备的构造原理、使用性能;设计人员还应掌握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

(2)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掌握耐火材料工作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

(4)科研人员还要了解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以及试验研究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规划设计人员还要掌握耐火材料工业规划设计工作质量标准,了解有关工程规划设计管理、设计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生产人员还要掌握耐火材料生产工作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了解生产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立项研究的课题不少于二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不少于三项;或参加省、部级立项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不少于一项,并取得成效,通过鉴定;

②从事科研工作时间累计三年以上,熟悉或掌握常用耐火材料(粘土砖、硅砖、高铝砖、镁砖、镁铝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碳砖等)或特殊耐火材料的生产工艺过程及应用情况,至少主持一种或主要参加二种以上新型耐火材料的开发、研究;

③根据试验研究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独立制定研究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直至中试推广应用;

④熟练掌握正交设计法等现代试验设计方法及数理统计方法,正确进行试验数据处理;

⑤基本掌握研究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评估及计算方法,进而进行试验方案、技术路线优化设计;

⑥具有独立解决试验研究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经历,根据课题试验研究资料数据加以整理、分析、深化,撰写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某一子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主持过地、市级研究课题不少于二项,并是其中某个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③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发应用或成果推广项目不少于二项;

④参加过二项以上冶金系统(高炉、转炉、铁水预处理、连续铸钢、炉外精炼、真空处理、加热炉等)中耐火材料应用调研、论证、立项、试验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的全过程研究;

⑤参与过国内外耐火材料方面联合试验、攻关工作,并为完成课题试验研究起到积极作用。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参与大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一项;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中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二项(或小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三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从事中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三项(或小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四项);

②从事规划设计工作时间三年以上,并参与耐火原材料加工或二种以上常用耐火材料(粘土砖、硅砖、高铝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砖、镁铝砖、镁碳砖等)生产工艺过程设计或负责主持一种(或主要参加二种)新型耐火材料的生产工艺设计,投产后达到设计要求;

③曾根据设计项目要求,独立进行过设计方案比较、厂址选择、总体设计、设备配置、综合原料、交通、运输、水电能源等达到布局合理、工艺顺行、先进实用,顺利地完成设计任务;

④正确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曾解决本专业规划、设计中的技术难题;

⑤正确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手册;

⑥掌握制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并将计算机知识用于规划工作和辅助设计;

⑦合理、经济地选用耐火材料生产工艺中的主要的和附属设备,熟悉掌握设计概算方法。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加过二项耐火材料厂工程项目,或作为负责人、主要参加者进行小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的全过程工作三项以上;

②参加过二项以上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有较高的技术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③参与二项以上属于本专业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个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作;

④参加过一项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过程设计,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或承担过二项一般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过二项省、部级重点项目的主要部分的工作。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熟练掌握常用耐火材料(粘土砖、硅砖、高铝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砖、镁铝砖、镁碳砖等)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及技术要点,从事耐火材料生产的时间三年以上;

②参与过常用耐火材料中二个产品以上的生产技术管理,了解产品物理、化学及高温性能的检测方法;

③熟练掌握影响耐火材料产品性能的工艺因素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掌握各类产品的技术经济评估分析方法;

④正确绘制工艺框图,编制产品生产网络计划,运用图表、曲线进行生产工艺方案的比较、优选;

⑤根据所在地区、单位条件充分发挥人力、机械与热工设备和原燃料资源优势和潜力,较好地组织、协调、利用各种方法、手段、管理措施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⑥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某些工艺环节技术改造的设计和组织指导施工。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与过大、中型企业生产厂或小型企业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审核、施工、验收和试生产工作;

②曾处理过中型以上企业日常生产中出现的复杂生产事故或故障;

③参与过中型以上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

④曾主持过耐火原材料开采、加工、耐火制品生产及应用中主要环节的考察、调研,所撰写的调研报告对生产有较好的指导性;

⑤制定过中型以上企业较重大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二项地、市级研究项目改三项县级研究项目并主笔撰写专题研究报告或科研论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主持某一项研究项目,在生产或工程建设中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和显著经济效益;

③曾对生产、科研工作提出文字的技术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良好;

④参与编写的规划、计划、规范、规程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果;

⑤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中等复杂程度研究项目的技术经济效果评估并为实践证明正确、恰当;

⑥独立主持过一项研究课题的试验与中试,并取得良好效果;

⑦独立消化、移植、推广一项科研成果、获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⑧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或获地、市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主笔编写的科研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报告等,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为有创见,或达省级先进水平;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③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二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的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并表明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组织过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经上级审查鉴定通过,认定作为施工图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承担一般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⑤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项目不少于二项;

⑥在引进国外技术和对外承接工程设计任务中,提出重大改进意见,获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二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起草过中型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二份以上,至少一份达到中型企业先进水平。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曾对生产、技术改造提出文字的技术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良好,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②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生产问题或故障,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⑤开发了一种以上新型耐火材料,产品优质,并应用于生产,取得明显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二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一篇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在某一领域中有独特见解和深入研究。

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流变学、高分子化学、高温力学、复合材料工艺原理、耐火材料蚀变原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耐火材料工厂设计基础等知识;规划设计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材料科学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技术经济、建筑概论和工程定额与预算;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高温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学、复合材料工艺原理、表面物理与化学、耐火材料蚀损原理等知识。

(2)掌握耐火材料工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科研人员要了解耐火材料物理、化学及高温性能的现代测试方法及其发展动向;生产人员和规划设计人员要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并了解其制定的依据和使用前提。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二项以上。主持论证、立项、实施、中试、应用及组织成果鉴定的全部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②有省、部级科研成果或成果报告的评审经历,具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

③组织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④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编写或终审工作;

⑤主持过中型以上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二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⑥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

⑦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曾解决过科研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⑧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完成二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三项地、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并已通过技术鉴定;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主持大、中型企业重要产品质量攻关研究,成效显著;

④与国外有关单位技术合作或引进新技术谈判中,为企业创经济效益或节约投资,效果显著。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大、中型耐火材料厂二种以上制品生产工艺的全过程设计的经历,较好地完成任务,并有对相应级别项目设计成果的评审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

②曾解决大型耐火材料厂或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设计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不断开拓热工、机械设备选型的新领域;

③曾参与正确评估国外引进技术及对外承揽的有关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及技术经济效益,并出色完成任务;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与编制过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耐火材料厂规划一次以上;

②参与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厂址选择或老厂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参与过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编写了省、部级以上设计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并取得良好效果;

⑤承担、参与过一项工程设计的全过程,至少有一项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⑥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⑦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⑧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规划耐火材料工业工程设计、业务建设等项目二项以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曾从事大、中型耐火材料厂二种以上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并出色完成任务;

②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耐火材料厂(或耐火原料加工厂)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

③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或开工投产;

④准确、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复杂关键技术,曾果断处理、排除重大生产故障;

⑤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过一种以上新型耐火材料制品生产,达到省、部级优质产品水平或出口创汇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②主持负责过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取得明显的效益,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二次以上;

③参与制定省、部级以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已付诸实施。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编写的地、市级重大科研课题可行性论证报告或专题报告,或撰写某关键性课题国际现状与发展方向综合报告不少于二份;

②主持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均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不少于三项;

③科研项目获国家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⑤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⑥在组织大、中型耐火材料厂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巨大’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益,不少于二项;

⑦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的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少于二项,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少于一项;

⑧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承担编制的大型规划方案或大、中型企业的厂址选择、老厂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主持评审的大、中型耐火厂设计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③已完成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设计负责人;

④承担的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⑤获国家级奖励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⑥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⑦获二项省、部级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⑧参与制定的国家级技术标准、规范已付诸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写人,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④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⑤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编写的大、中型企业生产、技术改造、扩建工程可行性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付诸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

②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获得二项省、部级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④在处理和排除重大生产故障中,措施得当,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对促进生产发展或提高产量、质量、优化工艺、开发品种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二篇以上,并被采纳付诸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八、冶金实验技术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冶金实验测试技术专业分为分析化学测试、力学性能测试、物理性能测试等专业分支。

分析化学测试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钢铁夹杂物及相分析、冶金工业分析。

相关专业知识为:钢铁冶金基础、数理统计、计量学与计量管理、计量仪器、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测试系统。

力学性能测试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材料力学性能及测试技术、材料力学、断裂韧性测试技术、实验应力分析、金属物理。

相关专业知识为:金属学与热处理、钢铁冶金基础、数理统计、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测试系统、计量学与计量管理。

物理性能测试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物理、金属学与热处理、钢铁物理性能测试技术、钢铁显微分析技术、金相学。

相关专业知识为:物理冶金学、合金钢概论、金属压力加工、金属材料力学性能、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测试系统。

(2)熟练地掌握测试技术和操作性能。

(3)了解国内外先进实验测试技术。

(4)熟悉国家技术标准和部门技术规范、规程。

(5)熟悉所从事分支专业主要测试仪器或试验设备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①熟练掌握、运用常规实验测试技术及仪器,具有制定测试方案,提出测试报告及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经历;

②对其中一至二种先进测试手段的运用或仪器、设备的操作达到较熟练的程度;

③有检索、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对测试或试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写出过相应技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负责解决过二项以上本专业分支较复杂技术问题,并建立相应的测试方法;

②主持过二项以上科研课题的实验测试及方法的研究;

③参加过实验测试仲裁、评价及事故分析不少于三项;

④主持过中型实验室的方案制定、规划、设计及质量管理体系等项目;

⑤参加大、中型冶金材料、冶金科研及工程项目中实验研究及综合汇总任务二项以上,或参加过省、部级实验课题。

3、成果与业绩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每年均能完成实验定额任务,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二项,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1)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在实验测试工作中,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成果;

④及时解决较复杂的实验测试难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奖励二次以上。

(2)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主持撰写省、部级课题的实验测试报告,不少于一篇;

③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并刊登在论文集上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宣读不少于三篇。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分析化学测试专业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数理统计、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测试系统、电子技术。

力学性能测试专业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断裂力学、疲劳损伤理论、高、低温和特殊条件下的力学性能试验技术、数理统计、失效分析技术、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测试系统、传感器原理,电子技术。

物理性能测试专业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失效分析技术、计算机技术及自动测试系统、金属腐蚀、电子技术、数理统计、断裂力学。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先进测试技术。

(3)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掌握其制定依据。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①对本专业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探讨,曾解决其中复杂和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具有开拓新的实验测试方法、技术或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与经历;

③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过省、部级实验测试课题;

②主持过国家攻关或重点课题中实验测试部分;

③主持过大型实验测试实验室的方案制定、规划、设计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等项目;

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的综合性实验测试仲裁、评价及事故分析二项以上;

⑤主持过国外先进测试设备的引进、消化及开发工作。

3、成果与业绩

任工程师期间,每年均能完成实验测试的定额任务,其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并提交各种实验测试报告、综合研究报告和总结报告,被评审通过且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复印件):

(1)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已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获省、部级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解决了实验测试技术的重大疑难问题不少于二项,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省、部级先进水平;

⑤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学术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主持撰写过国家重点课题的实验测试技术报告,不少于二篇。

附则

一、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项目或课题复杂程度和大、中、小型级别,参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和本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二类。

二、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三、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成果与业绩、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四、有关概念的解释

1、项目的全过程:系指从调研立项、方法试验、工作设计、项目实施、数据成图、综合研究到编写报告的整个过程。

2、本条件中所列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科目,为国家教委审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教材,可通过论文答辩,考察是否具备所规定的条件。

3、“经济效益”含义系指该项目实施后新增加的利税,不含潜在经济效益。

4、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5、报告、论文水平的确认: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确认。工程师级别的报告、论文一般应达到省内(省级学会)先进水平;高级工程师级别的论文、报告一般应达到国内(国家级学会)先进水平。

6、国际性学术会议:指国际学术组织召集的会议,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的学术机构组织的会议。

五、本条件的解释权属冶金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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