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6号—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

文章来源: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6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1-31
实施日期 2002-02-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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