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
(第59号)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据顶广东汕尾港口岸红海湾港区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发。具体开放范围、巷道、锚地等由广东海事局按程序对外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4年11月16日
交通运输部公告
(第59号)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据顶广东汕尾港口岸红海湾港区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发。具体开放范围、巷道、锚地等由广东海事局按程序对外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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