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09-30
实施日期 2007-10-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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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第5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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