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8]15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8-12-03
实施日期 2008-12-03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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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2.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运兵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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