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2018修订)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18]4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2018-11-14
实施日期 2019-01-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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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8年修订).pdf

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pdf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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