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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财综〔2021〕19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5-21
实施日期
2021-05-2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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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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