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书
>
法规
>
<
正文
返回列表
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
国家标准委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委
发布文号
国标委服务联〔2018〕1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8-02-11
实施日期
2018-02-1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相关法规推荐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2024-05-17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告2015年第36号——关于发布《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2015-03-18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宣传贯彻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标准委等 · 2025-06-03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 2025-05-09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 · 2024-03-18
中国证监会、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 · 2023-11-0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4-09-25
推荐报告栏目
工作报告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教学报告
政务报告
社会报告
综合报告
思想汇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