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六批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文章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函〔2020〕73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2-13
实施日期 2020-12-13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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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六批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市政函〔202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和《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发〔2018〕27号)精神,我市全面推进县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决定认定灵川县正鸿柑桔产业示范区、全州县越城岭脆蜜金柑产业示范区、兴安县澳鸿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区、灵川县稻薯花产业示范区、灵川县桂泰食用菌产业示范区、荔浦市壮锦兰花产业示范区、阳朔县六生生猪养殖示范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平野河谷罗汉果产业示范区、灌阳县新圩镇长冲塘油茶产业示范区、灵川县林下草珊瑚产业示范区、全州县瑶香云绿茶产业示范区、平乐县甜之叶甜茶产业示范区、平乐县葆华食用菌产业示范区、资源县恒丰白茶产业示范区、资源县盛德灵芝鸡养殖示范区、资源县天门康恒肉牛养殖示范区、永福县白童岩休闲农业示范区、临桂区和耕生态水稻种植示范区、恭城·瑶乡中药材康养产业示范区、灌阳县芳土地休闲农业示范区、临桂区周氏肉鸡养殖示范区等21个示范区为“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希望以上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再接再厉,不断提质升级,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建设,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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