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执行日期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5-10-19
实施日期 1995-11-01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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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

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执行日期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已经以国税发[1995]162号文件下发,现对通知中的执行日期问题明确如下:

通知中原定执行日期为1995年10月1日,考虑到有些地区接到通知较晚,按原定日期执行有一定困难,故此,该通知的执行日期改为从1995年1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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