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文章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司局函房〔2020〕1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4-07
实施日期 2020-04-07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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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建司局函房〔2020〕1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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