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授予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决定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库[2008]7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8-11-05
实施日期 2008-11-05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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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授予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8]73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授予你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 公司名称 授予的资格
1 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2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3 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4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5 贵州津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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