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等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布文号 国卫通〔2025〕11号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9-04
实施日期 2025-09-04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产业领域 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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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等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5〕11号

现发布《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等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24-2025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代替GBZ24-2017)

GBZ 42-2025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42-2002)

GBZ 83-2025职业性砷中毒诊断标准(代替GBZ83-2013)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89.9-202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标准第9部分:手传振动(代替GBZ/T189.9-2007)

GBZT 192.1-202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代替GBZ/T192.1-2007)

GBZT 192.2-202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代替GBZ/T192.2-2007)

GBZT 230-2025工作场所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代替GBZ/T230-2010)

GBZT 338-2025尿中汞测定标准冷原子吸收光谱法(代替WS/T25-1996、WS/T27-1996)

上述强制性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GBZ24-2017、GBZ42-2002、GBZ3-2013同时废止。

上述推荐性标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GBZ/T189.9-2007、GBZ/T192.1-2007、GBZ/T192.2-2007、GBZ/T230-2010、WS/T25-1996、WS/T27-199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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