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关于开展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的通知
五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更加全面和深入地贯彻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对外承包业务的促进与规范,增强对外承包业务发展的科学性,根据商务部等7部委《关于开展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的通知》(商合函[2010]277号)要求,自治区商务厅决定从5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以“推动业务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强化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业务促进”为目标,开展贯彻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商务部等7部委统一部署,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面检查我区有关企业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力度,使各企业和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深《条例》作为业务科学发展法律支撑和规范法律依据的纲领性文件的理解,提高对《条例》在规范、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条例》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作用;二是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有关企业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学习,认真对照检查,自觉纠正和消除经营管理中的偏差和隐患,进一步强化规范经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三是汇总梳理对外承包业务发展和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部门、各有关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条例》制定和完善促进我区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我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体制;四是将工作重心进一步向转变增长方式上转移,提高业务整体水平和技术含量,增强我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二、对照检查内容
企业应按照《条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排查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重点包括:是否按《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合同规定、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派出劳务人员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等。
三、检查方式
各有关企业在各市商务局监督下自查。自治区商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五市商务局要指导、督促企业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意义和目的。各有关企业要成立工作组,指定联系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市商务局对企业落实《条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指导、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于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于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的企业要给予表彰;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又未及时整改的企业进行查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条例》和企业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成果。
五、实施时间和步骤
我区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深入学习阶段(2010年5月)
企业开展学习《条例》活动。(《条例》详见www.mofcom.gov.cn,商务部合作司子站,政策规定)。
(二)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6月-9月)
企业按照《条例》规定逐一对照检查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政策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五市商务局对本辖区企业的总结报告进行梳理、汇总后于8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0年9月-12月)
自治区商务厅对五市商务局、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汇总,报送商务部和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同时按照《条例》规定制订相应的规范、促进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我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联 系 人:程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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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