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按时完成自治区政府确定的30件实事的通知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文号 宁商[定]发[2007]320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07-09
实施日期 2007-07-09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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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按时完成自治区政府确定的30件实事的通知

(宁商(定)发[2007]320号)

各市县(区)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商务主管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其中 “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率提高到98%、90%和80%”是自治区政府下达给各县(区)政府的任务。7月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刘慧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她强调:“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宁视察讲话精神,体现关注民生、切实改善民生的具体部署,是对全区人民作出的黄金般的承诺,年底要不折不扣的完成”。“民生问题就是政治,改善民生就是政绩”。“自治区政府向全区人民郑重承诺的30件实事,每一件都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件都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她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带着感情、扑下身子,从切实办好实事、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构建和谐宁夏、推动全区跨越式发展的认识高度开展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的决定和刘慧同志的讲话精神,确保畜禽定点屠宰工作任务按期完成,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和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要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家禽屠宰管理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和《家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为依据,把全面贯彻实施“放心肉工程”各项工作措施与开展畜禽定点屠宰行业集中整治活动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管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不合格肉品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肉类市场,确保畜禽进点屠宰率按时完成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目标。

各地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近期要专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作机制。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单位的作用,组织协调好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畜禽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下半年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精心规划各阶段工作重点。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工作,不得各行其是。

各市县(区)都要对当地畜禽定点屠宰工作进行梳理,要分析找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问题确定改进办法和改进时间。五市商务局要对辖区市县(区 )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帮助县区解决具体困难。

二、继续推进畜禽定点屠宰厂的建设工作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开展较早,大多以代宰加工为主要经营形式,设施设备较为简陋,已不能满足生猪屠宰需要。近几年,已有永宁县、灵武市、平罗县、彭阳县、惠农区和大武口区完成了生猪屠宰场改扩建任务。银川市正在建设我区规模最大,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生猪屠宰加工厂,该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提升银川市生猪定点屠宰机械化水平,改善屠宰加工及肉品质量。贺兰、青铜峡生猪定点屠宰场异地搬迁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截止今年5月底,全区县以上城区(包括规模养殖场)共建成23家牛羊定点屠宰厂和15家家禽定点屠宰厂,仍没有达到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和《家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目前还有平罗县城、青铜峡、红寺堡开发区、隆德、泾源牛羊定点屠宰厂没有建成。惠农区、红寺堡开发区、海原、西吉、隆德、泾源没有家禽定点屠宰厂。直接影响牛羊、家禽进点屠宰率。这些县区要针对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元投资、多方筹集社会资金,采用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经营多种形式建设屠宰厂。暂时还没有条件建设规范屠宰场的,要采取设置临时报检点的措施,对牛羊和家禽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管理,确保牛羊和家禽定点屠宰率稳步提高。

三、强化屠宰加工监管,强制推行肉品检验制度

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今年要在所有屠宰企业,强制推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并建立肉品质量监管责任制与定期通报制度。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强化屠宰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屠宰加工企业强化管理。屠宰企业要严进严出,从畜禽进厂、屠宰加工、肉品检验、产品储藏、包装与运输到市场销售等环节,把好每一道关,将屠宰加工和肉品质量监管制度贯穿于屠宰企业经营全过程。商务厅将适时安排在全区屠宰行业全面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工作。

四、认真做好屠宰企业的资质认定工作

今年,商务部决定,依据《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SB∕T10396-2005)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商务厅已于5月作出安排,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帮助屠宰企业改善环境、设施设备、屠宰检验检疫、卫生控制和产品质量等硬件条件,努力促使屠宰企业达到等级认定标准。各市县区屠宰办,从现在起要着手整理生猪屠宰场资质等级认定相关资料,9月底前将资质等级认定资料全部报送自治区屠宰办。10月份自治区屠宰办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定,年底前,市县(区)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基本完成。

五、坚持依法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

各地屠宰管理部门,要密切联系工商、卫生、公安、农牧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积极探索打击私屠滥宰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坚持打、防结合,实现层层负责,群防群治,使打击私屠宰滥宰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些具有一定声势的公开销毁私屠滥宰肉活动,要邀请新闻部门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依法打击一些屡教不改的不法经营户,属于重大案件的要移交法院处理。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行为的能力。

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07年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07]69号)要求,商务厅于5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07]235号),同时印发了《商务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在5-12月份再开展一次以打击私屠滥宰,净化肉类市场为目标的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各地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贯彻实施自治区政府郑重承诺的30件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齐心合力,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强化督查,落实职责

商务厅将组织对全区工作进行督查,帮助县区解决畜禽定点屠宰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五市商务局也要定期督察所属县区工作,要对一些重点问题盯住不放,直至解决为止。各地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随时汇报工作成绩和困难。商务厅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通报,并及时向自治区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屠宰办联系人:金光普 孔子劼

联系电话:(0951)5051697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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