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发布部门 中国银保监会
发布文号 银保监办发〔2021〕10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0-12
实施日期 2021-10-12
法律话题 电子商务 ;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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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责任准备金:包括长期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短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单利益相关的其他负债,不包括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及万能保险特别储备。“责任准备金”指以上各项责任准备金净额合计,其中责任准备金净额=直接业务+分入业务-分出业务。

2XXX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一、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情况

(一)意外险经营情况。包括:业务发展指标,保费规模、保单件数、承保人数等;业务结构指标,主流产品形态、自营和中介业务占比,保险期间等;业务持续性指标,成本费用情况、盈利性等。

(二)人寿保险经营情况。同(一)。

(三)健康保险经营情况。除前述外,应列明经营区域及网点建设相关内容。

(四)年金保险。同(一)。

二、互联网人身保险经营资质

(一)基本情况。包括:上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责任准备金监管相关指标、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经营等情况。

(二)业务范围调整情况及相关保障措施。包括:是否需要开展业务范围调整,及触发调整的原因。

(三)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情况。包括:在售产品列表,报告期内停售产品列表及原因,报告期内新审批或备案产品列表。

三、互联网人身保险回溯工作情况

(一)上年度回溯工作情况。包括:四次业务回溯工作时间和方法,回溯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对公司定价科学性的整体判断。

(二)上年一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包括:纳入定价回溯的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基本信息及再保险安排,相关指标回溯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评估,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

(三)上年二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同(二)。

(四)上年三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同(二)。

(五)上年四季度业务回溯情况。同(二)。

四、存在风险和主要问题

当前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面临的风险和主要问题。

五、业务发展计划及政策建议

今后一年保险公司互联网人身保险发展计划,以及对加强和改进监管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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