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海关各类罚没收入缴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财预[2000]32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0-11-29
实施日期 2000-11-29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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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填发缴款书次日起限十五日内缴纳,逾期按日征收罚没收入总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从填发缴款书次日起限十五日内缴纳,逾期按日征收罚没收入总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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