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

文章来源:应急管理部
发布部门 应急管理部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6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4-28
实施日期 2024-07-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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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援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山救援队伍

第一节 组织与任务

第二节 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 救援装备与设施

第四章 救援培训与训练

第五章 矿山救援一般规定

第一节 先期处置

第二节 闻警出动、到达现场和返回驻地

第三节 救援指挥

第四节 救援保障

第五节 灾区行动基本要求

第六节 灾区探察

第七节 救援记录和总结报告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一节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第二节 瓦斯、矿尘爆炸事故救援

第三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援

第四节 矿井透水事故救援

第五节 冒顶片帮、冲击地压事故救援

第六节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救援

第七节 淤泥、黏土、矿渣、流砂溃决事故救援

第八节 炮烟中毒窒息、炸药爆炸和矸石山事故救援

第九节 露天矿坍塌、排土场滑坡和尾矿库溃坝事故救援

第七章 现场急救

第八章 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工作

第一节 预防性安全检查

第二节 安全技术工作

第九章 经费和职业保障

第十章 附则

附 录

矿山救援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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