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项目pos机布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4-07
实施日期 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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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项目POS机布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办事处、西安市各区(县)联合社:

为支持我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满足农民方便消费、安全消费的需求,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双百市场工程”相关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布放POS机。现将《陕西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项目POS机布放实施方案》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陕西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项目POS机布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银行卡业务受理环境,增加银行卡受理渠道,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银行卡消费结算服务,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切实为“三农”服务,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际,制定农村流通网络建设项目POS机布放实施方案。

一、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单业务概述

(一)收单业务参与方

1、收单机构:是指负责特约商户的管理、资金结算等活动的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特约商户:是指与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商户协议,受理银行卡的零售商、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

(二)收单业务含义

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向商户提供的一种资金结算服务。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持卡人POS刷卡消费,无需收取现金。由收单机构依据特约商户提供的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一定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特约商户。

(三)收单业务使用设备

收单业务使用设备为POS机(即刷卡机,指能够接受银行卡信息、具有通讯功能并接受特约商户的指令而完成持卡人刷卡消费信息交换的设备)。该设备通过固定电话线或数据专线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连接,可为特约商户提供消费、查询余额、重印交易凭证等功能。

(四)交易资金及结算手续费

1、结算手续费

依据中国银联规定,特约商户按照刷卡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POS消费结算手续费。

2、交易资金

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特约商户提供的交易数据,在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商户结算手续费的刷卡资金划至商户在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POS机布放方案

为支持我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满足农民方便消费、安全消费的需求,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农家店、“双百市场工程”相关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布放POS机。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着眼于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实际,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动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打造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二)目标任务

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村级的农家店,“双百市场工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推广、安装POS机,使特约商户数占已建成的合格农家店总数的80%以上,基本做到刷卡交易“无障碍”,有效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减少现金交易,提高交易安全。

(三)实施原则

科学规划,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

(四)时间安排

1、试点阶段(2010年4月-2010年12月)

在渭南地区选择2-3家承办企业配送中心、5-10家乡级农家店、50-100家村级店布放POS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信誉良好的商户布放POS机。

2、全面推广阶段(2011年1月-2012年12月)

在总结前期POS机布放试点经验基础之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布放POS机。

(五)实施方法

1、深入宣传

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客户特征,制作收单业务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重点介绍收单业务的安全、便利等优势;要积极利用县乡广播和地方电视台多侧面、多层次和全方位宣传收单业务的功能、申办程序和手续,以提高对收单业务的认知度;争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支持,通过组织农家店收单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将收单业务相关信息传递到农家店。

2、布放POS机

(1)承办企业配送中心POS机布放

日用消费品类企业采取专线组网接入方式,在经营场所中布设服务器及MIPOS系统,由专线接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资类企业采取电话拨号方式,在经营场所布放POS机。

(2)农家店POS机布放

采取传统拨号接入的方式,安装POS机。

(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POS机布放

采取传统拨号接入方式,安装POS机。在条件成熟、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安装移动POS机。

3、日常管理

(1)商户培训

收单业务开通后,由各联社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对配送中心、乡(村)级农家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布放POS机的收银员和财务人员每年定期进行不少于两次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

(2)商户维护

采取专人专户方式,由各联社专人负责农家店的日常维护,包括:POS机维护,收银员操作手册、受理标识及相关POS耗材配送。此外,各联社向配送中心、乡(村)级农家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证在接到服务要求电话后,24小时内给予处理。

(3)风险防控

由各联社派专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方式,对配送中心、乡(村)级农家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户进行巡查,以促进用卡环境的改善,及时发现、纠正、堵塞商户风险隐患,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4、服务措施

(1)免费为全省农家店和配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安装POS机,开通广大农户刷卡消费和农家店通过银行卡转帐支付进货款项的服务,健全农家店电子支付网络,减轻农家店和配送企业现金结算的经营成本。

(2)在位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规模较大的城区店和乡级店或配送中心免费安装ATM自助取款机,充实农家店和农产品交易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广大农户现金支取需求。

(3)按照农家店的综合经营面积、销售规模、信用记录、自有资产等多项评级要素,核定不同额度的贷款授信,支持农家店扩大经营规模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其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

(4)开展多层面、多地域的刷卡消费有奖活动,引导和培育广大农户用卡消费意识,让广大农户愿意用卡、习惯用卡,带动农村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的提升。

(六)结算手续费率标准

严格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确认名单,自2010年1月1日至 2011年10月31日前实行结算手续费率三折优惠,每笔最高收益不超过3元。2011年11月1日后,依据受理市场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POS机布放,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POS业务推广工作,要加强与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成立以联社主要领导任组长,业务、科技信息、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POS业务推广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市场整体发展要求,科学制定本联社POS机布放实施方案。

(二)搞好业务和政策知识宣传

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收单业务知识培训,把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单业务定位准确传导到位,使承办企业配送中心、农家店和相关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能充分认识开办收单业务带来的便利和优势,熟悉了解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单业务的操作流程、制度,开展宣传和营销工作,提高成效。

(三)主动沟通协调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民增收采取的重大举措,在这些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POS业务,一方面是努力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有效拓展农村市场、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要。因此,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商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进POS机布放工作。

(四)制定优惠政策

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的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让企业得效益,让农民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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