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1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调查研究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是破解国土资源管理难题的有效途径。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矛盾突出,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难题,需要紧紧围绕重大而紧迫的问题,加大调研工作力度。为加强和改进重大问题调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对调研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形成领导负责、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各司其职、全系统上下互动、相关部门紧密联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领导牵头。部党组成员原则上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直接推动出台一至两项政策;司局级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两个月,提出一至两项可操作的合理化政策建议。土地督察机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部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干部开展调研工作的要求。
二、科学制定调研计划
(三)合理安排调研选题。调查研究可分为重点调研和一般调研。调研选题要力求“准”。重点调研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认真梳理国土资源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监管服务中的疑难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明确负责部领导和牵头司局,于年初提出年度调研计划建议,广泛征求意见,纳入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一般调研由各司局紧密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在年初研究提出调研题目,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后,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四)制定详细调研计划。调研计划要突出“实”,包括调研题目、重点内容、调研地点、时间安排、调研组织、调研预期成果等。各司局、土地督察机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调研计划要于每年3月底前报部备案。调研计划调整应及时报备。
三、认真抓好实施
(五)充分做好调研准备。要围绕调研主题,提前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尽可能全面了解掌握已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扎实做好预研究。要将调研任务细化到天、每个时段、每项具体工作,带着问题、带着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和政策措施的雏形,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要事先主动与调研单位进行沟通,确保调研工作不打乱调研单位的工作安排。
(六)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要深入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得好、富有经验的地方,深入到矛盾问题比较集中、比较突出的地方,深入到国家各类综合改革试验区、基层联系点,通过形式多样的走访座谈,面对面地听取政府、企业、群众、专家的意见建议,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多方面印证调研情况的真实性;要平等、务实、深入地开展交流研讨,最大限度地形成并扩大共识。
(七)及时形成调研报告。要及时梳理汇总调研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在调研活动结束两周内实事求是地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判断、有建议的调研报告。重点是在总结提升实践经验、查找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上下功夫,做到精炼、准确、深刻、透彻。
(八)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调研工作要轻车简从,深入一线,听实话,摸实情;要礼貌待人,文明处事,树立良好行风形象;严禁借调研谋私利,办私事;调研过程中不随便表态、承诺。
四、创新调研方式
(九)加强联合调研。围绕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需要兼顾各方面利益、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课题,主动联系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民主党派、地方政府及相关研究机构等,开展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调研,提高调研的综合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十)强化快速调研。围绕国土资源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组织开展快速调研,原则上一周内完成调研报告,及时报送部领导,不断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十一)建立调研联系点。围绕国土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结合国土资源改革基层联系点,选择一批典型的地(市)、县(市)作为调研联系点,持续调研,跟踪评估,及时反映基层情况和意见建议。调研联系点由调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五、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十二)建立调研成果汇交和交流共享制度。调研报告形成后两周内向归口管理部门汇交。建立调研报告动态数据库,及时将调研报告上内网交流。非涉密调研报告,提供外网查阅。对优秀调研成果,及时在《调研与参考》、《呈阅件》、《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通讯》等进行刊载。对重大调研成果,及时组织汇报交流或专题研讨。
(十三)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方案、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要将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作为调研成果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成果考核评优
(十四)建立考核制度。将调研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完善奖惩制度。
(十五)实行调研成果评优制度。部每年底组织开展年度调研报告评优活动,实行单位推荐,专家评选,部领导审定公布。对被评为优秀调研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强化调研能力建设
(十六)切实增强预算保障能力。根据调研计划安排,将所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不断提高调研工作预算保障能力。土地督察机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经费,专项用于调研工作。
(十七)不断提高调研素质和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调研实践,系统开展调研培训,不断提高找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国土资源部
201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