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如何写 > 自查报告

学生资助情况自查报告(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6-09-26 22:53:02

学生资助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鄂教助【20xx】6号文件的要求,针对金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部分学校资助工作审计指出的问题,洑水初中学生资助、教材退费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以下是整改情况的汇报。

一、主要作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洑水初中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为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为了确保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洑水初中学校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学生档案,并对班级提交的学生资助名单进行审核及认定。同时,学校在公示贫困学生名单时,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此外,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讨论,收集学生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洑水初中学校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档案资料不齐全

20xx年秋退教材费资料缺失退费凭证;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失追补部分收支凭证和学生领款签字表;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失拨入款(原始)凭证;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失拨入款(记账)凭证;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失追补部分收支(记账)凭证;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失收支(记账)凭证;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失追补部分拨入款(原始)凭证。

在过去的4年中,学生申请表没有完成村委会审核并签字盖章这一程序。

(二)在20xx年,教材退费实际退款与拨入款项有差额,余额8522.05元进入学校总账,被挪作公共经费使用,未上交国库。

(三)某些学生的资助资金采取每月抵扣生活费的方式,未直接发放现金。

(四)某些学生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领、代签,导致字迹不一致。

三、整改情况

1、完善档案资料。学校根据整改工作对档案资料的要求,查找缺失的资料,重新整理,并根据年度装订,达到了档案资料真实、齐全的要求;积极与相关的村委会合作,完成了村委会盖章手续。

2、20xx年学生申请表严格执行村委会审核盖章程序。

3、20xx年教材退费余额将被计划上交国库。

4、20xx年资助资金学校集中发放现金,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字迹与申请表一致,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洑水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回顾过去几年的资助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们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并使各项国家公益政策真正落实。

学生资助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三个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

2、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3、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

(1)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各班发放比例。

(2)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3)各年级主任组织对本年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4)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输入学生资助管理表。

(5)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7)助学金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给每位受助学生用该生的身份信息在银行开户由银行存入学生户头,最后由学校将银行卡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的"手中,工作进展顺利。

4、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领导监督、以受助学生开户、银行转账的形式,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银行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发放银行在助学金发放表上加盖公章。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学生资助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成立了由王超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6个,在校学生142人。

为了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贫困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困难生资助政策,阐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宣传栏、家长会、主题班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学生应助尽助,并将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资助尽资助,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非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资助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再进行调整;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以后打算,我们要始终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资助体系,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同时通过上级的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使学生安心学习。

(一)政策执行方面我校政策执行方面比较迅速,能做到精准资助,确定不漏掉任何一个贫困生。政策执行方面没有大问题。

(二)学生资助机构和人员配备方面我校教师比较少,基本上都是班主任带头宣传国家的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学生家长缺乏了解政策的更多渠道。

(二)学生资助机构和人员配备方面给上级争取家庭情况调查审核特派人员,加强与镇村委之间的联系。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家长会,鼓励家长多学习相关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情况自查报告 篇4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学生资助情况的自查报告,内容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京山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xx年秋季在籍学生共231人。

一年级40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元,共退527元;二年级37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级39人,“两免”生11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书金额3145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级38人,“两免”生8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书金额255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级43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书

金额289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级34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书金额238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6元,共退1008元。总计退款5383.9元。

20xx年在籍学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35人,共发放1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xx8人,住宿生110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元/人,贫困寄宿生25人,共发放15375元。

20xx年在籍学生140人,住宿生76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

政策有效落实,根据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教科书、地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

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

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学生资助情况自查报告(精选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分类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