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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热度:28

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

第1篇 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报告

上半年,市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开展了专门调研。总的感到,近年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不断得到加强的同时,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调研中发现,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影响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不够端正。有的基层干部摆不正与群众的关系,高高在上,更有极个别干部视不同意见的群众为“刁民”。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有临时思想,“走读”现象比较普遍,不能安心农村工作。有的在选人用人上讲原则,看上面的“来头”、经济上的“块头”,个别地方甚至推崇“恶人治村”。目前,农村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大都外出务工,村委会选举只能是在留下的村民中“矮子里面挑高个”,“正的干不了,愣的干不长”。除部分人是为事业参选以外,相当数量的人是为权力、为钱财、为斗志、为面子参选。村两委班子不团结的现象多有存在,平时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甚至拉帮结派,争权夺利。

二是工作不够扎实。当前,乡镇一些干部服务群众的本领不高,不熟悉党的农村政策,工作拿不出主见,处理问题偏离政策,进取精神差,创新意识弱。有的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凡事等上级领导安排,满足于上传下达,不愿解决实际困难。还有的不思进取,碰到难题绕道走,缺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致使地方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有的则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是作风不够民主。有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发展经济靠强迫命令,调解纠纷靠粗暴压制,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有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搞“一言堂”。有的办事不公开,怕“群众知道多了会找茬”,村务公开制度在相当数量的村徒有虚名,甚至有假公开、半公开的现象。

四是守法不够自觉。有的村干部工作方法仍习惯于行政命令,工作态度生硬,个别的甚至殴打群众,激化了干群矛盾。有的处理问题主观臆断,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比如在审批宅基地时,不按程序申报,也不公示,未批先建或批少占多,或随意改变占地用途,出现乱占、乱建的现象。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近效村居“贿选”的态势已由几年前的“小恩小惠”发展到现在直接送钱或购物卡,由“一人贿选”发展到现在的“组团贿选”。这些人掌权后,首先想的不是如何为民谋利,而是把权力当作是“致富”的工具,加倍捞回“贿选”成本。

五是为政不够廉洁。挥霍集体资财、公款吃喝、虚报假帐、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在一些村比较普遍。例如,有的村干部把集体资产经营的收入、土地补偿款等不上报、不入帐,逃避监管。有些村干部借为村跑项目、争取资金之机,“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有些村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村干部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有的村干部一人有几部手机,有的轿车越换越高档,有的公款大吃大喝等。

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笔者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之所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有基层干部自身的主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体制机制不健全、现行政策缺陷等客观因素,给一些不良作风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为此,要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从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推进落实村民自治。农村基层干部的许多作风问题都与农村的社会地位偏低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应把落实村民自治、强化农民的权力主体地位作为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搞好村级直选。可由县级成立监督小组,吸收地方有威望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参加,专门负责村级选举的全程监督。认真贯彻中办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规范投票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贿选”认定标准,健全相关,切实解决贿选、逼选问题。对搞贿选、逼选的,应严肃查处。不仅要确认当选无效,而且要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再次参选。同时,加强民主教育,引导农村正确行使权力,不误选和乱选。二是培育农民自己的维权中。摆脱“左”的思想束缚,健全有关制度,采取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建立农民团体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序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正确处理“两委”关系。党支部不能凌驾于村委会之上,更不能取代村委会的职权。对党支部书记的确定,既要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意愿,也要充分尊重全体村民的意愿,凡是直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应该由其兼任党支部书记。四是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全体村民民主票决制度,如果没有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通过,就不能做出决定。

深化县乡综合改革。应深化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责任 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应进一步深化县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鉴于乡镇的“一把手”与一个地方的风气关系极大,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大力推进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直接选举,促使其对老百姓负责。坚持实践标准和群众标准,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

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一是完善财务监管。严格村财乡管、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强化财务公开,明确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建立村两委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村民理财小组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工作方式。二是推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参照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将农村土地一包到底,至少70年不变。取消村自留机动土地不超过5%的规定,将所有的土地全部承包到农户。三是进一步理顺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积极推进村级管理组织与经济实体分开,着力推进城市近郊村和经济强村股份制改革,将村集体资产净值量化确权到每个村民,使村民真正成为资产的拥有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四是完善制度,探索推行由县或乡镇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事宜。

加强干部作风监督。一是加大基层信访督办力度。建立领导干部接待农民来访制度,健全农村信访举报工作网络,规范办信接访、转办交办、督查督办等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公众评价机制,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积极推行农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二是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基层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应采取切实措施,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征收征用、旧村改造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惠农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四是加强监督主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建立保障激励机制。要把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使他们干工作有劲头,干好工作有盼头。对基层干部应多肯定、多鼓励、多体谅、多支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需加大对贫困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县为单位统筹公务员工资与补贴,缩小收入差距。应制定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基层干部的组织结构和知识结构。应鼓励曾经在党政领导岗位或领导机关工作,熟悉农村工作,具有领导能力,且有愿望发挥“余热”参加新农村建设的退休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注册认可,到村级党支部担任支部书记。可推行村干部星级考核管理制度,按照考核评定的星级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应积极探索选拔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担任乡镇领导的办法。应积极稳妥地推行村干部补贴不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1.5倍的政策,使村干部的经济补贴和社会保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应注意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宣传评价农村基层干部,营造良好的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2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如何遵循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把握好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问题是当前切实要探讨的问题。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表现在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喜欢搞一言堂、家长制,在领导岗位上干得时间越长越明显;做官不为民,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对己负责多,对公负责少,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多,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有少数干部作风粗暴,损害了党的形象。

(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不依法行政的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执行一些突击性任务时,常常采取强制性办法,有的甚至目无法纪,由此酿成严重影响农村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已经直接影响到了基层政权建设。

(三)财务管理混乱。有的村书记或主任在村级财务管理上没有充分发挥把关作用,甚至带头违反财经纪律,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有的村级会计文化水平低,账务记录混乱。有的农村党员群众认为实行村财乡管后,不必再过问村内的财务收支情况,有的民主理财只是流于形式,财务未能完全公开;有的根本就没有进行民主理财,也没有进行财务公开。有的村对一些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进行村民会议讨论,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作出决策,造成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尖锐,隔阂加深。

二、加强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抓作风建设。一是要围绕服务发展抓作风。以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安全生产、惠农政策落实等中心工作为重点,围绕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对办、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强化过程监管。二是要围绕能力建设抓作风。采取集中学习、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组织办、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提高办、村干部的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同时要抓好政策理论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力。

(二)抓宣传教育。一是要抓好廉政学习培训。以中心组学习为抓手,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播放廉政影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基层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二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等活动,积极创建和巩固廉政文化示范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体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步发展廉政文化示范点,使所有村都达到示范点的建设标准,真正在农村营造出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三)抓好制度建设。一是要抓好制度创新。围绕源头治腐做文章,在农村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监管等制度执行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方便操作、群众满意、效果明显的原则开展创新。二是要加强制度宣传。对各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整理,采取制度上墙、村务公开栏公示、专题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制度,让廉政制度深入人心,让基层干部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怎样才能做好,自觉学习和遵守制度。三是要严格落实制度。用制度管人和管事,加大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抓好日常监管。一是要围绕中心工作抓监管。当前乡镇的主要工作是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以及政策宣传和落实,乡镇纪委应围绕这些中心工作,及时跟进,主动出击,及早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够贯彻执行到位。二是要围绕重点岗位抓监管。结合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以机关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岗位为重点,加强岗位腐败风险排查及防控,督促其对照腐败风险点开展自查自纠,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经常性对其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提高其勤廉意识,对顶风而上的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法查处。三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抓监管。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低保评审、惠农资金发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检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3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思路调查报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干部处在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农民群众,其作风如何,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成败。福建省实施农村“五要”工程,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因此,我们第三支部学员于2023年11月20日至26日到福建省的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一、“五要”工程的内容和主要做法

“五要”指的是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实施“五要”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

(一)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凡是与“三农”有关的事务(除需要保密的外)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通过公开和宣传等形式,确保村民能够及时、全面、真实地了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这是“五要”工程的基础。

“要知道”的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财收支、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上级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廉政建设的要求,党组织的目标、责任和重大决策等党务工作信息。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如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户和困难群众生活补贴、种粮直接补贴以及国家其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及村民政治、经济、文化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要求公开的,也应公开。

“要知道”的途径主要有健全村务公开等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程序要求,加强公开栏、网站等阵地建设,编制公开目录,推进公开事项从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以村财公开为重点,抓好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工作的落实。将村务公开向户代表议事点拓展,进一步延伸村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镇、村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健全宣传教育制度。针对农村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教育载体,加大宣教力度,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重大村务实施推选村民代表参与,确保村民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真正参与重大村务的实施和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这是“五要”工程的前提。

“要参与”的内容包括依法依规参与确定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为民办实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重大村务的实施和监督。

“要参与”的途径主要有健全民主听证制度。村级组织在决定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应通过召开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

健全征求意见制度。村级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收集和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

推行重大村务理事会制度。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由户代表推选出群众代表组成理事机构,实行一事一“理事会”,具体组织或参与实施重大村务。

(三)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在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重大村务由村两委根据村务性质组织村民采取相应决策形式进行决策,确保村民的意愿得到体现,实现村里的事由村民做主,保障村民的决策权。这是“五要”工程的核心。

“要做主”内容包括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农民群众做主的事项由农民群众作主。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新农村建设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要做主”的途径主要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会议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村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划分决策层次,重大事务分别由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进行决策,探索建立不同决策形式之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村务决策机制。

(四)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手段和形式,鼓励和引导村民对村里事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农村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村民的监督权。这是“五要”工程的保障。

“要监督”的内容包括对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情况和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务决策实施等农村事务进行全面监督。

“要监督”的途径主要有健全“三资”监管等制度。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针对“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增强“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健全完善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系统,不断探索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和公有资产电子化监管,逐步推行村集体财务票据电子化管理。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用好审计成果。实行村干部任期履职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

健全监督队伍。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行设立村廉政建设指导员,由乡镇党委派驻各村的工作人员兼任。进一步发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要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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