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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补贴分析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热度:39

【导语】惠农补贴分析报告怎么写好?本为精选了4篇优秀的惠农补贴分析报告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惠农补贴分析报告,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惠农补贴分析报告

【第1篇】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xx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第2篇】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的自查报告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第3篇】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措施,政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逐年增加,惠农补贴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实施惠农补贴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县共有2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为15万余人,占全县人口总量的四分之三。研究我县惠农补贴政策问题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补贴政策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当前实施的强农惠农政策大致可分为6类,分别为社会保障类政策、直接补贴类政策、扩大内需类政策、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和项目扶持类政策。从政策目标看,前3类可归为惠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后3类可归为强农政策,主要目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社会保障类政策。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项,其主要目的是为农民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贫困、看病、养老的后顾之忧。

(二)直接补贴类政策。从开始,我国先后对农民实行了直补政策,补贴种类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其目的是为种粮农民直接提供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扩大内需类政策。包括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三项政策,对购买汽车、摩托车、九大类家用电器的农民给予购买价13%的补贴,不仅给农民以实惠,提升农村的购买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进一步拉动了内需增长。

(四)改善基础设施类政策。包括危房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低产田改造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等,目的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便于政府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对较大范围内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解决农民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

(五)提高农民素质类政策。包括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主要通过政府出资培训技能提高农民素质或为农民免费提供各项服务等形式,达到强农惠农的目的。

(六)项目扶持类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扶持具体项目,引导农民开展现代、高产、科学化的农业项目,在给予资金的同时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属于授人以渔的技术下乡。

二、基本成效及经验

一是保障了最困难群体的利益。在农村,养老、就医成为了一大重点、难点问题。在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后,三类困难群体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

二是通过各种补贴让农民得实惠。种粮农民收入低一直是阻碍农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中央财政对种粮农民进行了各种补贴。据统计,我县平均每亩地每年拿到的补贴金额为100余元,根据人均耕地面积3亩计算,平均每户每年300余元。除此之外,中央和省级财政还对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家电等消费品进行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农民的消费压力。

三是通过扶持产业项目为农民增收。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技术的扶持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米业加工合作社、油脂加工项目等一些特色产业项目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不仅取得了不错的效益,提升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是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均投入资金,对农村的交通、水利、住房、土地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是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补贴引导农民种植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激励农民采用良种,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有助于提升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管理部门分散,政策落实协调配合不畅。管理和分配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有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多个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工作机制,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主要表现为: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各自为政,资金监管责任分散;不同渠道的强农惠农政策目标可能存在交叉重复。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项目点多面广,项目资金撒胡椒面,难以形成强农惠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二)补贴资金细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效果有限。按照目前的补贴标准,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量加起来非常大,但分散到人后,平均每人补贴只有100余元,相对于近年来飞涨的农资价格、逐年增加的人工成本,意味着农民投入成本增加、收益下降,从而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或收益大打折扣。补贴资金对个体农户的补偿作用非常有限,鼓励农民种粮的政策效应不是很明显。

(三)强农惠农资金量太分散,管理难度高。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差,跟踪管理不到位。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投到项目上的资金未

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部分补贴资金在拨付时,存在农户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等问题。

(四)政策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强农惠农政策设计过于复杂,限制条件多,实施难度较大,一些技术性指标难以简便、科学认定。比如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政策,能繁母猪的数量很难准确核实,导致实际操作中易引发矛盾。另外,还存在上级部门对政策实施的要求与现实操作不相符的情况。

(五)落实政策的行政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县、镇两级政府都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落实,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纠纷等,每一项工作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相应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协调。从政策制定层面,抓紧研究科学、合理的项目设置和资金整合措施,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同时,探索建立涉农部门沟通协调及监管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避免资金使用管理重复交叉和相互脱节,防止资金监管的缺位。在具体落实层面,由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涉农单位和监督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年度支农投资的安排原则和使用方向,具体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和协调工作,搞好各项目之间的衔接工作,解决涉农投资中的难点问题,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支农投资指南,实现全县一盘棋。

(二)创新政策方式,巧用市场手段。强农惠农政策,绝大部分是以补贴、项目等资金扶持的方式进行,鲜见通过改革政策、解除约束、加强引导等途径达到强农惠农目的的做法。一是适当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经营,重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家庭经营和合作社优势互补,提高农民市场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延长农产品价值链条,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物流流通,将农产品附加值更多地留给农民。

(三)加强资金监管,探索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制。根据强农惠农资金总量大,点多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逐步探索和建立政府主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相互结合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抓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管工作,推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简化政策设计,完善信息平台。强农惠农政策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重点解决全局性、突出性问题,政策设计上要容易理解、便于实施、有利监督。在政策目标人群的认定上,一方面要使资格认定标准变得清晰、明确、易于辨别,另一方面要使申请人的信息清晰、明确、易于查询。同时还要加大对资格认定标准的宣传力度,使其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和掌握。更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解答群众的疑惑。建立准确、及时的信息平台,把申请人的数据信息定性、量化,完善政策落实的基础信息支撑,更加方便、准确地判定申请人的实际条件。

(五)简化行政流程,改善网络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补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搭建县、乡、村三级互动管理信息平台。农民信息经确认后,各级管理机构可以共享农户信息资源,省去了很多重复劳动。二是改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强化代发金融机构工作责任,加强乡镇、村、信用社网点建设,及时更新网点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第4篇】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XX年起,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即政府给农民发“红包”。我县执行的主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对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优质粳稻、优质籼稻)和杂交玉米等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农业要增产,种子是关键”。选择优良种子是获得好收成的基础,但是优良种子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使用年头一般较短,出现了农民买不起或不敢买的问题。为了让农民能够买得起种子,买得上好种子,国家设立了良种补贴项目。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目前,补贴品种已扩大到优质水稻、玉米、小麦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尤其是XX年,惠及农户逐年扩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良种补贴的范围。从XX年度粮食总产列全省前70位的县中,选择除列入粮食直补试点县以外的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主产县以外的50个县市(我县被列入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补贴县)。

2、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按照农户当年实际播种的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的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每亩补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补助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

3、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良种补贴资金由省按预算级次下达到县,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所种粮食品种。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村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核定注意行政村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在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天以上)。二是发放补贴资金。XX年以前由乡镇农技推广站核实上报财政所后,由财政所直接将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所种粮食品种、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870.05万元,其中:XX年84万元,XX年万90元,XX年105万元,XX年90万元。XX年234.55万元(玉米35.8万元)。XX年266.5万元(水稻196.5万元、玉米70万元)。

良种补贴的政策变化:良种补贴补贴范围已扩大到全县12个乡镇,补贴标准杂交玉米每亩补助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五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三岔河、六苴、湾碧八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三岔河、六苴、湾碧、桂花、铁锁十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金碧(含仓街、七街)、石羊、龙街、新街、赵家店、五个乡镇。XX年XX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十二个乡镇。另外,还下达了7万元工作经费。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所给予的补贴。从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在国家确定的补贴区域内;二是要购买《补贴机具目录》中推荐的产口品,这些产品质量要过关、使用安全;三是申请登记,并按照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优先和“数量有限、补完为止、先来后到”的原则,签订购机合同;四是张榜公示无异议。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为农民购买农机具价格的30%。我县XX年争取列入了中央补贴项目,补贴资金为20万元;XX年30万元,XX年80万元。

三、退耕还林补贴

退耕还林补贴包括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两个部分。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是指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将应补助退耕农户的粮食折算为现金直接补贴给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是指专项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和日常生活等必要的支出。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XX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工程。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1、补贴的范围和对象。XX年在元谋县搞试点,从XX年开始,我县十二个乡镇列入了退耕还林补贴项目,补贴的对象为具体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2、补贴的方式、依据和标准。补贴方式:XX年以前,补贴粮食实物,XX年开始改为补贴现金。补贴依据:以退耕农户在退耕计划内的实际退耕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补贴标准:XX年以前,每亩每年供应150公斤粮食,粮食调运费每公斤0.2元补贴给国有粮食企业。XX年开始,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为每亩每年240元(按退耕还林每亩供应粮食150公斤,每公斤中央承担1.4元和省财政负担调运费0.2元计算),全部兑付给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每年20元。

3、补贴年限。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

4、补贴资金的筹措与运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中央财政承担每亩210元的粮食补助款,省财政承担每亩30元的粮食调运费。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财政承担。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县级财政部门,在县农业发展银行开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管理退耕还林直补资金。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由省逐级下拨到县;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逐级下达预算到县,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到“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资金一并兑付。

5、补贴资金的兑付。实施退耕还林的第一年,补贴资金可分两次兑现。退耕农户在完成造林整地并已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后确实停耕的,先兑付50%;在退耕还林造林质量验收合格后兑付其余的50%。历年退耕面积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退耕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的发放,实行按户建卡制(登记卡、检查验收卡),退耕户凭卡和本人身分证领取补助。XX年以前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自XX年实施耕还林项目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5063.42万元,其中:XX年672万元,XX年768万元,XX年910万元,XX年910万元,XX年906.44万元,XX年896.98万元。

退耕还林补贴政策的变化:自XX年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以来,到XX年退耕还林补助已经逐步到期,国务院XX年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政策的通知》(国发[XX]25号文),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继续延期,补助的期限不变(即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但直补农户的金额已减少。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两项资金称为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补助资金以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直补资金减少部分中央集中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资金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后续产业培植、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补植补造等。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已出台了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年下达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4万元,(其中:XX年1.72万元。XX年6.32万元。)

四、能繁母猪补贴

为保护和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户养殖母猪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从XX年起设立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100元。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补贴对象。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包括农民、企业和农场职工。

2、补贴标准。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100元。

3、补贴方式。采取“一折通”直接补贴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XX年的核实办法包括能繁母猪存栏截止时间(XX年7月31日前)、能繁母猪界定标准(包括已经配上种的母猪、初产母猪、经产母猪和正在哺乳的母猪)、核实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张榜公示等。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畜牧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养殖者。XX年通过核实,我县共有能繁母猪养殖户12991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17352头。按50元/头补助标准,全县于XX年9月15日共兑付资金86.76万元。XX年按每头100元补贴标准,能繁母猪养殖户19148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30029头。于XX年12月10日共兑付资金300.29万元。

五、能繁母猪及能繁母牛保险保费补贴

为增强养猪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从XX年开始,国家支持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保险金额按照能繁母猪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基础,测算保险费率。

我省XX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按每头1000元核定,保险费率确定为6%,每头能繁母猪的保费为60元,其中:养殖户承担20%,即12元,其余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XX年我州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为:中央承担50%,即30元,省级承担15%,即9元,州级承担7.5%,即4.5元,县级承担7.5%,即4.5元。养殖户承担的保险费由各县市人保财险支公司收取后逐级上交省人保财险分公司,州、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统一上交省财政后,由省财政统一汇拨省人保财险分公司,实行全省统保。XX年全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投保数17289头,计算共计103.73万元,其中:中央承担51.87万元,省级承担15.56万元,州级承担7.78万元,县级承担7.78万元,农户承担20.75万元。XX年全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投保数28744头,县级实际承担能繁母猪保险8.22万元(18270头)。XX年保险赔付为65.6万元。

六、油菜良种补贴

为加快油菜良种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支持油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决定从XX年起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按照油菜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直接补贴。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实施的目的。通过油菜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提高油菜单产,增加油菜总产量,提高油菜种植效益,实现农民增收。

2、补贴范围。凡种植油菜面积均纳入补贴范围。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补贴范围:一是为避免粮油争地影响粮食生产,在小麦油菜交错区,在计划种植小麦的地块上改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以确保小麦面积的稳定;二是为确保项目相对集中,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油菜的不享受补贴。

3、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4、补贴对象。油菜种植户。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油菜的,按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

5、补贴方式。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6、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油菜种植面积。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种植者。

我县XX年兑付补贴资金20万元,XX年兑付补贴资金19.72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

七、农资综合补贴

从XX年起,国家为了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稳定粮食生产,对种粮农民购买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的政策。补贴方式:以计税面积为主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到目前为止,国家共下达我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818.67万元,其中:XX年162万元(8元/亩),XX年543万元(26元/亩),XX年1556.53万元(75元/亩),XX年1557.14万元(75元/亩)。

八、玉米地膜推广补贴

政策内容:为促进了地膜覆盖技术的推广,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的财政性补贴项目。每亩补助25元标准,玉米地膜补贴对象为大春玉米规范化种植并配套加盖地膜的农户。XX年,省州下达我县玉米地膜补贴资金28.75万元,补贴面积1.15万亩,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直接补贴到农户手中,全县涉及赵家店、三台、铁锁、昙华、桂花、湾碧六个乡镇,领取补贴的农户达4780户。另外,XX年省州还下达我县新增粮食种植面积补贴1万亩,补贴资金10万元。全县涉及六苴、龙街、赵家店、三岔河、铁锁、昙华、桂花、石羊、金碧九个乡镇,领取补贴的农户达4719户。XX年,省州级下达我县玉米地膜补贴资金30万元。补贴面积1.2万亩, 每亩补贴25元,资金安排下达县农业局。

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助

省委、省政府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减小地震对广大农民造成的损失,从XX年开设并启动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拆除重建每户补贴5000元,加固改造每户补贴XX元。要求补助资金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发放。XX年我县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决定,在龙街、金碧、赵家店、三岔河、新街、桂花六个乡镇实施,以自然村为单位,把家庭贫困、结构简陋、房屋危旧的民居纳入主要实施对象;把相对集中,村干部组织发动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农村民居先纳入实施范围,分期分批实施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示范建设工程,XX年全县共实施加固1500户,拆除重建1000户。共兑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93.55万元(总指标800万元)。

XX年共实施加固1153户,拆除重建523户。涉及金碧、新街、赵家店三个乡镇。共兑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478.49万元。

XX年目标任务:总建设1470户,项目补助资金440万元,(省州420万元,县残联15万元,县级配套5万元。)其中加固改造1050户,拆除重建420户。

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从XX年7月起,国家为了妥善解决建国以来为修建国家大中型水库而移民的广大农民的利益,实行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补贴标准:按照省核定人数,每年人均补助600元。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中央每年补贴我县资金48.24万元,截止XX年12月,州共核定我县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804人,下达补贴资金181.38万元(含项目扶贫补助60万元,用于村庄道路、人畜饮水和学校建设)。

十一、小麦良种补贴

是对种植优质小麦的农户购买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我省从XX年开始实施,省州下达我县补贴资金52万元,每亩补贴10 元,补贴面积5.2万亩。

十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国家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XX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目前,我省正式开展补助的产品只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4种。补贴标准:凡在XX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底止,购买人在指定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助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资金300万元,自3月1日启动该项工作以来,截止6月底,全县共销售家电产品618(件),其中:冰箱(冰柜)351台、洗衣机174台、电视机82台,手机11部,实现销售金额105.15万元,已兑现补贴资金13.67万元。

十三、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

政策内容: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州从XX年起开始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州级财政配套政策。具体内容为:中残联配套2500元/户,省残联配套2500元/户,州级财政配套1000元/户,县市级财政配套1500元/户,合计户均7500元。从XX年起省、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实施,州级财政仍按1000元/户配套,XX年已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20户。

十四、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政策内容:对农民换购或购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认证的1.8吨—6吨轻型载货车、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摩托车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比例及金额为:1、换购轻型载货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不超过5000元,同时对报废车视车型给予XX-3000元的补贴;2、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不超过5000元;3、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不超过650元。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十五、“一折通”工作开展情况

“一折通”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采用存折将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民的方式。即: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供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按照“实名制”的要求,为农户在金融机构开设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发给“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专用存折”,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资金发放清册,将相关补贴直接拨入受益农户的专用存折,农户凭存折取款。)XX年12月25日参加全州进行了农民补贴信息网录入培训。各乡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历时近六个月,全县103个乡镇共收集录入农户信息65828万户,并通过了省级审验。成功搭建了“一折通”发放的平台。从XX年起原有“一折通”专用存折用完后,金融机构代发财政直补资金的专用存折改用活期“一本通”存折,取消“一折通”存折的存款限制,存折可以办理各类业务,但金融机构发放直补资金时,必须在“摘要栏”注明集体的补贴种类,分列出对应的补贴金额,以便农户清楚的了解到帐补贴的具体情况;今年和今后将要实施的农民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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