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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出台后,xx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通过深入学习,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切实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并对照《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学习宣传先行。蜀山区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文件传达、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让领导干部、组工干部率先吃透《规定》精神,并要求他们当好义务宣传员,帮助广大干部深入了解《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在4月份组织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出资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入学教育中,抽出课时专门集中学习规定,逐条讲解,确保用《规定》指导学习培训。
二是用制度规范保障。区委组织部对照规定结合蜀山区实际,对现行的干部教育相关规章制度逐条进行了深入梳理,完善了学员考勤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学习管理制度,新制定了学习反馈制度、学风考核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完善,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制度的规范,让学员自觉主动贯彻规定精神,把精力集中在学习培训本身,真正做到我想学、我要学、我在学。
三是以强化管理为重。规范的制度必须通过严明的管理落实到位。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纪律,严格落实不准在校外食宿、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不交作业、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接受宴请等八个不准。对违反管理规定、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员或督促诫勉,或限时整改,或予以劝退。真正把学员当做学员,通过加强过程管理激发参训人员学习热情、端正学习态度,让干部教育培训回归本源。
四是与干部考评挂钩。对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在线学习等情况建立学习档案,对学习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既看干部理论学习的收获,更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既看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更看学习效果发挥作用情况。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考察干部、发现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渠道,培训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职务晋升挂钩,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不能评先选优,不能提拔晋升,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良好导向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单位借口经费紧张、工作忙,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少数干部满足于已有的知识与经验,感觉不到本领恐慌的压力,缺乏推动工作的责任心和上进心,认为参加培训只是认认人,养养神,学两词,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等等,影响了培训的实效。
二是监管手段还不够有力。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效果的监管手段还不够有力,有时候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强调自觉遵守纪律的多,监督检查的少,未能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参学人员所学的知识技能进行测评,对受训后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
三是激励措施还不够有效。虽然我区坚持干部教育情况与干部考评挂钩,取得一定成效,但对于少数干部,尤其是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的干部触动仍不够深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利用网站、工作简报、工作例会、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全区上下营造学习《规定》的浓厚氛围。并把《规定》作为每次干部教育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规定动作,让学员以实际行动自觉遵守《规定》。
二是严格管理。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凡是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十分之一以上的,不得发给结业证书。对于不服从调学安排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给予纪律处分。要加强对学员的教育管理,实行组织部门派员跟班学习、考察制度,培训结束时,要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培训档案。
三是有效激励。一要丰富内部激励措施,延伸培训内涵,拓宽培训层面,使素质培训与能力培训相结合,在培训方式上变传统的教师讲课、学员听课为情景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研讨互动式教学,激发学习热情;二要强化外部激励措施,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党政干部必须切实经过固定期限以上的培训,否则不予研究;尽快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把述学、评学、考学贯穿到干部的述职、评议、考核等管理环节中来;将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范文
《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会讲话稿
第一,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切实抓好宣讲学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第三,要丰富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组织培训、开展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准则》和《条例》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力求做到掌握精髓、吃透要义,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第
四,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
二要与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
三要与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
四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
五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
第五,要全面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六,要结合下一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两部法规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基础,认真践行廉政准则,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做到尊崇党章,以《准则》为高标准,努力看齐、模范践行;以《条例》为底线,不逾越、不触碰,做到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
第八,要切实加强对两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学习法规、不遵照执行或者搞变通的要坚决纠正、严肃问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要从严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得罪人,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第九,要在学好《准则》和《条例》的同时,对学院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
第十,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宣讲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面提升我院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为学院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1 根据《中共罗山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罗纪办 [2022]4号)文件要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结合单位实际,扎实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以党组书记李永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第一阶段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将活动开展纳入重要议程,明确分管党务的副主任、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监察室、人事股组织实施,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为载体,工学结合,用学习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二,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以中心机关每周一学习例会,各基层支部党员活动日为抓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突出政治学习重点。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自觉性,要求结合工作难点和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做到学深学透,思想得到升华,工作绩效得到检验。目前,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座谈1次。
三,抓好监督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中心结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当前维稳工作和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通过平台网站、党务公开栏等及时通报学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将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成果。按照“长效激励,常态管理”的要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结合文明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工作化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加强学习的各项机制,促使党员干部重视学,自觉学,善于学、持续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和行动力。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2 根据《中共沁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沁纪办 [2022]7号)文件要求,沁阳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扎实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云龙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第一阶段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将活动开展纳入重要议程,明确纪检组长具体负责,监察室组织实施,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为载体,工学结合,用学习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二、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教育。以每周五学习例会,各支部党员活动日为抓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突出政治学习重点。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自觉性,要求结合工作难点和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做到学深学透,思想得到升华,工作绩效得到检验。目前,“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座谈1次。
三、抓好监督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结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和“两学一做”活动,通过局域网、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及时通报学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将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成果。按照“长效激励,常态管理”的要求,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结合“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工作化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加强学习的各项机制,促使党员干部重视学,自觉学,善于学、持续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和行动力。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3 3月8日县商务局召开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14日又举行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此次会议以学习“一准则”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纪检组长徐光志同志首先带领学习此准则,党组书记、局长黄在国同志做总结讲话,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念。
一、 读原著,学原文
纪检组长徐光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表示此次学习活动大家要重视原文学习,体会文件精神,不要做表面工作敷衍了事,要根据原文实际内容来进行自我查找和反省,并将进行检验测试,希望局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认真学习,学以致用。
二、 严于律己,坚持信念
黄在国局长指出,准则是书面的,要学习,内化为心中标准,领导班子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对自己的严标准和一身的正气。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社会主义的信仰作为毕生信仰,不能让理想信念滑坡,要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严以修身,拒绝奢侈、散漫的风气。
三、 有正气,勇担当
纪检监察部门要有正义感,谁有问题就监督谁,谁有违纪就检查谁,对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要坚决抵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纪没有例外。不能搞小圈子,做“两面人”,对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勇敢指证,敢于监督,坚决防止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2-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得到党中央肯定和人民群众拥护,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举办中央纪委委员专题研讨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中央纪委、监察部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的决定,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常委会决策作用。调整内设机构,加强纪律检查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将参加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至14个。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
(二)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制定治理措施,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执纪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党中央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密切联系实际,制定措施,坚决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执纪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中央纪委约谈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积小胜为大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全党和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希望,树立了我们党的权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处理,共查处违规问题2.4万起,处理3万多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00多人。中央纪委分4次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问题及时曝光,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根据党的十八大对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力度。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中央纪委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连续4轮听取汇报。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强化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下发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分类处置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初核、立案调查等各项制度。增加纪检监察室,设立专案组,建立办案人员库,整合加强办案力量。转变办案方式,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开展省区市办案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办案点、录音录像、暂扣款物的管理。坚决查处违反审查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坚持抓早抓小。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会同地方、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干部谈话,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该了结的予以了结。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31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件(次),函询1.8万人,谈话4.2万人,了结处理4.3万人;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00多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1万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3万件。
(四)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按照中央要求,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方式方法,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选派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参加巡视,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中央巡视组对20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紧紧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发现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相关地区、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省区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各级纪委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4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对38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委部领导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应对和引导舆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网站建设,开设举报监督专区,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中央纪委作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带头改进作风。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新闻报道,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狠抓党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成绩来之不易。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把人民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充分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作用;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以上率下,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必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围绕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zd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权必有责。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在审查各环节要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落实责任制,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做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完善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五年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内法规,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制度。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
坚决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狠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
在学习宣传阶段,首先抓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学习,每位班子成员都发了一份《条例》。工会提出了工会主席带头学、工会干部认真学、全体职工普遍学的具体要求。各单位也分别采取集中学习、重点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并辅以广播、闭路电视、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摸的学习宣传活动。同时,集团工会还选派五个公司的工会主席参加了市总学习《条例》专题辅导和系列讲座,并作为小教员在工会系统和职工中对《条例》进行了学习讲解,从而使广大职工充分了解了《条例》的内容,全面把握了《条例》的精神实质。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集团工会正在准备全体职工《条例》知识答卷和宣传板报橱窗评比等活动,并计划明年春节后开展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二、对照查找问题
集团工会要求各权属单位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搞好两个对照,查找存在问题,组织好对基层的检查,制定好目标措施,形成正式报告上报。两个对照:一个是基层工会委员会要逐条对照,一个是分厂、车间工会要逐条对照。查找存在问题是从公司实际考虑的,因为从集团整体工会工作看,基本比较好,但不是没问题,也不可能没有问题,因而要克服自我感觉良好,自认没有问题或无大的问题的思想,坚决防止查找不认真不深入,走形式走过场。对此,集团工会要求基层工会认真填写《工会工作自检表》。在此基础上,抽查部分单位的情况,针对查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目标和措施。到目前,基层各单位都完成了对照检查。集团工会还检查了昊华公司、长沟峪矿、木城涧矿、昊煜公司、热电厂、金泰恒业公司、宣武煤炭公司、西城公司、物业公司九个单位学习落实《条例》的情况。从检查汇总来看,公司工会系统基本上达到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而且在职代会建设、职工之家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性生产保护工作、群众性文体活动等方面近几年还有新的突破,充分体现和结合了企业特点。如在职工建家方面,集团工会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去年新修订了《建家考核细则》。在外来务工人员入会方面,近几年一直做为重中之重来抓。因为这项工作有难度、有阻力,既有承包头头不愿建工会的问题,也存在外来工不愿入会的问题,同时在开始阶段也存在不愿抓这项工作的思想。在这个问题上,集团工会通过抓认识,抓典型,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开展活动吸引,帮助承包头头解决问题等多方面工作,推进了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工作。在职代会建设方面,集团工会始终坚持了每年各专业委员会和职工代表的检查、巡查、调研、座谈等活动,各组每年不少于两次。近三年来,在职代会上做董事会、经理层、工会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又都做安全生产、职工三险缴纳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收入方案,集团公司在职代会联席会上做报告,基层多数在职代会上做报告,如化工厂还在厂务公开栏里公布。在群众文化活动方面,集团工会从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维护精神文化权益入手,开展了大量活动,行政也给予了不少资金支持。
集团工会通过贯彻《条例》初步查找出的问题:一是部分人员较少的单位,工会干部兼职过多,从时间和精力上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会工作中来;二是一些工会干部专业知识缺乏,阻碍了工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自身交流和发展的机率低,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三、抓实健全规范
对于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如何开展,xx年12月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决定》下发以后,集团工会经过认真思考,把“加强工会工作规范化,提升工会工作上水平”和“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作为去年和今年工会工作的主线。
两年来,集团工会在工会规范化建设上作了大量工作,先后修改、补充、完善了《职代会工作条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职工之家建设考核细则》等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还制定了联系基层制度,建立了综合考评机制,出台了分级管理若干规定,下发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拓宽民主渠道了解群众意愿等制度。今年7、8月份,经集团公司党政工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履行集体合同、执行厂务公开三项工作自检和抽查的通知》,要求各权属单位认真自检,并上报自检报告。在自检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由党委副书记xxx、工会主席xxx、副总经理xxx、副总经理xxx四位集团领导带队,由集团公司党政工多数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四个组,对12个单位进行了抽查。这三项工作检查、抽查的内容都重点涉及了企业工会工作。
《条例》下发以后,集团公司工会又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年底前,一定要取得四项成果,以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即形成四个手册:工会工作手册、工会分支文化手册、厂务公开质量管理手册和安全群监员工作手册。
依据这次宣传学习、对照检查查出的问题,初步制定了几个努力整改的措施:1.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制定加强队伍建设的制度。2.加强自身学习的提高,建立学习型工会。3.以安全保护、外来工维权、帮扶困难职工、和谐劳动关系、集体合同、职代会公开民主为重点,履行基本职责,发挥工会作用。4.梳理建立工会工作制度、手册,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
《条例》的发布实施,既给企业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对集团工会的各项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工会将以此为契机,对各项工作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思考,并且准备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决定》,对工会的各项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从而使工会工作走上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知精神,区司法局成立专班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落实《条例》情况
武汉市新颁发的《条例》于6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江汉区司法局及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区人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条例》,广泛讲解、深入研读、降低门槛、提高质量、提升水平,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宣传和影响,不断扩大法援范围和深度,逐步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扩容、提质、增效。
6月1日至9月1日,全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5件,其中刑事法援案件256件,占总案件数的29.94%;民事法援案件599件,占总案件的70.06%.接待各类法律援助咨询7037人次,接待来访咨询3698件,解答来电咨询件3339件。组织法律援助培训2次,开展和参与法律援助进社区宣传活动4场次,参与非诉讼法律援助调解290件,接受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案件6件,开展了2个课题的法律援助理论调研,有近30篇法律援助信息被省市区采用,其中被《湖北司法》、《楚天法治》采用,被《长江日报》刊载,并有1件法律援助案例被中央《焦点访谈》播出。
(一)深入宣传《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
武汉市新《条例》颁布及实施后,按照市、区人大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面向社会、面向街道、面向社区、面向居民开展了广泛深入、持久的讲解宣传,从20xx年底至5月为第一阶段,重点是宣传新《条例》的新规定,让社会了解新变化;6月1日,新《条例》正式实施后,重点是宣传新条例的意义,让群众在法律援助中得到法律的帮助。主要抓了:
1、宣传新《条例》降低了法律援助条件。《条例》将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原来的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共受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律援助案件64件,占申请受援案件总数的14.78%;另外我们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当事人,只要有申请,我们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申请人个人月收入来衡量其经济困难标准,今年来我们已经受理这样的案件2件。
2、宣传新《条例》拓宽了法律援助范围。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法援范围放宽。在我们接待咨询工作中,凡是当事人是劳动争议方面的纠纷,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除原条例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赔偿外,我们还将确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经济补偿、福利待遇以及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纠纷,都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中来。自去年6月份以来,我们已经受理追索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赔偿外的其他劳动纠纷案件43件,占整个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的32.1%.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新《条例》规定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通知为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代理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提供法律援助。原《条例》规定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提供法律援助。一是增加了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援助指定辩护案件,6月以来,我们共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指定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辩护案件113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54.32%.二是增加了人民法院通知为强制医疗案件的法律援助,因这类案件比较少,近年我们也只做了一件此类案件。
3、宣传新《条例》简化了法律援助手续。新《条例》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不便,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同时,考虑到残疾人、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公民的特殊困难情况,规定这些情形下申请法律援助的,也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自去年《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共受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律援助案件207件,占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36.08%
(二)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落实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查
1、法律援助的申请。按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为了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我们对当事人开通多渠道法援申请。一是可以直接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二是可以在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三是可以通过社区受援点律师递交材料申请。凡是当事人通过以上三种渠道提出申请的,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事项又在法律援助范围之内,我中心做到100%的援助。
2、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审查程序为:一是由中心工作人员初审;二是提交中心主任审核;最后转交分管领导审批。5个工作日内必须给申请人答复,从而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关。对于刑事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我们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法、检、公通知指定辩护的案件,原则上不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对因经济困难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当事人亲属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由法、检、公机关代为转交申请,经过法援机构审核后,方可给予法律援助。
(三)认真严格执行《条例》,抓好各项规定落实
1、突出重点,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一是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在全区近30个律师事务所中挑选了77名法律援助律师,加入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二是召开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召集法、检、公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人,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制定了江汉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运行程序;三是组织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培训。聘请了湖北大学法学系的讲师对法、检、公部门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规定了法援案件中刑事案件重点有一定比例的要求。
2、健全网络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础,建立了向外辐射,不留盲点的'三级'法援网络,设立了29个法援工作站,108个受援点。一是建立了以街道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江汉区12个街道司法所设立12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能是做好来访咨询接待、代写法律文书、非诉讼法律援助调处、初审诉讼法律援助事项等辅助性工作;进而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辖区各个社区,在108个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受援点,每周四由各社区值班律师负责各受援点的法援工作,实现法援网络全覆盖,打造了'10分钟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二是设立了社团组织和行政机关为辅助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群体的需要,先后在区残联、妇联、共青团、老龄委、工会等5个社团组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社会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在职员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由区局法律援助机构派出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在工作站值班,建立服务联系机制,畅通援助渠道。根据《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及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需要,在区法院、看守所等单位设立了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律师事务所中选派值班律师,分别在每周三到工作站值班,负责对在押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积极响应少数民族政策,较好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我区在政务中心设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设立涉军、流动人口、农民工、异地协作等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了让法律援助不断惠及更多社会困难群体和特殊需要的人群,我区在常青司法所设立了军人军属'两维'法援工作站、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5个基层司法所和炽升律师事务所设立了7个流动人口法援工作站,同时还在中心一楼大厅设有异地协作和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
3、落实法援经费,加强使用管理。一是抓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湖北省鄂司发通[2022]87号文件和武汉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保证法援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法援案件所需经费,并严格规范落实。目前我区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律援助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援助值班补助等。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为: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办案补贴为各600元/件,审判阶段为1000元/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为1200元/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为300元/件。与同行业比,在全省都属于补贴标准较高的,从而较好地调动了辖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二是积极争取法律援助基金支持。自20xx年市法律援助基金成立以来,我们争取了法律援助基金两次,主要项目是用于补贴社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经费,严格按照实际办理案件数报销补贴,确保了这项经费的落实。
二、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困扰和问题:
1、由于宣传等原因,社会和部门认识不够。20xx年4月21日,xxx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央、省、市和区,尤其是人大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从实际工作体会,社会、尤其是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认识远远未能与中央保持一致,很多机关和部门的领导对法律援助到底是什么?都不十分了解,从其他机构部门推荐过去的当事人,很多根本就不是法律问题,更别说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了。由此可见,各级必须以积极主动的方式来认识法律援助,重视法律援助,同时,对法援工作机构宣传部门提出了加大法援宣传的要求和任务。
2、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有待沟通健全。按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持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司法救助。目前,我区法律援助尚未与法、检、公机关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因此,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淡化了司法救助业务的宣传和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按新《条例》要求积极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抓好这项工作落实。
3、经济困难标准核实较难把握。在受理当事人申请时,如果遇有当事人经济困难的,会出现两个方面的困扰:一是难以核准当事人的经济困难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要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目前,当事人开具的证明我们无法确定真假,也无法确定当事人是否真正经济困难。二是当事人难以开具经济困难证明。这部分当事人,经常到街道要求开经济困难证明,街道办事处认为这不该他们管,所以不给开,尤其是对哪些租住户,暂住户更是困难。目前只能按《条例》落实,必须要有经济困难证明才能给予法律援助。这样可能导致有的经济条件好的却能申请法律援助,经济条件差的反而被拒之门外。
4、对法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尚未落实。根据新《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但执行中奖励规定不具体,难以操作,尚未较好落实。如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者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都没有奖励。
三、今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构想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再上新台阶。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法律援助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我区应当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要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一把手亲自抓,组织专门人员,对照《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中的规定,针对实践中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研究,逐一提出具体意见,逐一进行落实。
(二)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法律援助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跟踪、检查公布、投诉监督等质量监督机制,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建立适应新条例的一整套制度。为更好服务群众,贯彻落实新《条例》,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质量监督管理等近10余种制度。尤其是将在全区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即: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意见反馈制度;并制作成宣传册,在宣传活动中广泛宣传发放,从而更好地方便困难群众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为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继续坚持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从而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确保法援经费专款专用。
(四)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素质水平。建立准入门槛,提高专业素养,按要求配齐人员。
市残联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专题报告
市纪委:
市残联党组理事会一班人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三件大事”,按市纪委统一要求,认真抓好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以下简称为《两个条例》)的宣传、学习与贯彻,按“代表、服务、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会党组领导干部、机关党员的教育与管理,酷猫写作范文网网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市残联系统掀起宣传、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新高潮。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蹒中央颁布实施的《两个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施,这两个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党和政府各级组织的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利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两个条例》是开展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的基本法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党几十年来在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正反两方面基础上得出来的科学总结,是用法律、法规形式来确定党要管理党、从严治党的结果,在目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改革难度加大的关键时期,我们党出台颁布《两个条例》是很有必要,是非常及时的。
1、开展学习宣传《两个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需要。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体育场集体以来,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等方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永保我党永不变色,用法规形式把党的监督与党的纪律固定下来,这样有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我国的长治久安、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根本改善,这是一部治党治国的总章程,是保持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永远沿着马克思、列宁主义道路走下去的根本政治保证之一。
2、开展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是改善我市发展不够、发展不快、发展环境不优,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我市残疾人事业与全市各部门条单位工作一样也获得了长足进步,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在全小取得了超前位置,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残联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思进取、满于现状、好逸亚劳的骄傲自满情绪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影响颇深,《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无疑对残联系统领导干部是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利于残联系统领导干部思考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培植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大项目”,有利于残联系统领导干部情为残疾人所系,利为残疾人所谋,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有利于残联系统领导干部勤奋工作,改善为残疾人服务质量,提高做好残疾人事业工作水平。
二、积极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到位,做到组织落实。今年3月份市纪委对《两个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非常重视,为保证宣传学习贯彻该条例落实到具体学习中去,会党组积极行动,成立了以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新玲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其它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宣传学习《两个条例》领导小组。并将宣传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有关文件转发给基层残联党组织。
2、学习计划到位,做到方案落实。3月26日,市纪委布置《两个条例》学习动员会后,会党组召开二次专题会议,一是听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专题汇报,传达市纪委有关《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的有关精神,二是听取具体承办《两个条例》学习宣传部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培训学习计划结合残联实际,修改完善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工作方案,按“先党组、后党外,先领导、后基层,先机关干部、后二级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总思路,细化宣传学习工作方案,使《两个条例》的发动、宣传学习在全市残联系统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
3、时间到位,做到学习工作落实。按会党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首先会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带头学习,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分别于4月10日、5月3日两次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新玲同志带头通读《两个条例》的原文,带头发言,其它成员思想活跃、发言积极,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两个条例》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大法定,是总结我党执政50多年来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经验教训的总结。适应了当今时代和社会发展,从具体法规的角度来全面建设党内监督结构体系,正确规范监督授权,从监督保障职责,从而使两个条例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内容,规模和严惩程度,保证了两个条例正当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
党 组成员在学习讲座中认识到一是正式确立了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机关,二是统一规定了十项监督制度即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重要问题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正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和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基二,机关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利用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机会,集中一段时间召开四次大型集中学习讨论会,一是党员干部集中一起全篇通读、逐句理解《两个条例》性质及主要特点,二是机关赏带头谈体会,表明自己对《两个条例》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三是机关同志掇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达2,其中有的文章达6000多字,大家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结合残疾人工作特点倡谈自己的独特见解。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体现了时代性,把握了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大家在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两个条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第一是强调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制度监督,第二是建立了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第三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总之,通过二个多月以来宣传学习贯彻活动,市残联党员领导干部对《两个条例。的理解程度、自身意识都有较大提高,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到《两个条例》学习中去,本次学习活动由于领导率先垂范,党员以身作则,一般干部积极参与,使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良好教育,上到领导,下到一般党员都一致要把两个条例学习变成做好残疾人工作动力,廉洁自律,陶治情操,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再攀新高而努力奋斗。
方明
二0xx年八月三日
按照市局和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党组学习两个条例民主生活会于5月20日在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范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臣、谷明立、张振轩同志参加了会议,监察审计室主任唐亚彩同志、人事科科长胡琦同志列席了会议,并做会议记录,现将会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前准备:
1、会前县局党组要求每个党组成员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扎扎实实,有针对性地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准确地深刻理解两个条例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意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充分行使党内法规赋予的各项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形成团结一致的好局面。
2、会前,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提前准备了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还有有关廉政建设的材料,做到每人一套,便于集体学习和自学。学习中,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党的纪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全面、深入地发展。
3、征求意见。
会前,我局多次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从不同角度、多方面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是开展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的基本法规,是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学习宣传贯彻好两个条例,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和深入,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
二、会议的召开
5月20日,我局在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两个条例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同志们一致认为,要借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对照“两个务必”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当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深深扎根于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全面落实到行动上,时时、处处、事事都要考虑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我加压,顽强拼搏,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坚持“走的正、带好队”的工作原则,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而努力。班子成员对照学习两个条例各自谈了看法,针对征求的意见,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一致认为:
1、好的制度是一个班子团结向上、有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是广大税务干部工作积极性高昂的坚强基础,这是每个党组成员政治严要求,生活中廉洁自律的结果;
2、班子成员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重点突出,同心协力,共创繁荣;
3、抓思想教育持之以恒,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保证了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明显好转;
4、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各项工作规定,以身作则、平等待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同志们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首先作了自我批评,例如在政治上学习不够深入,对基层关心不够,在检查落实上还做的不够好,服务意识差,对班子成员要求多、关心少,批评同志不讲场合,不讲方式等问题。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广臣同志、谷明立同志、张振轩同志也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和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自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
三、整改措施
1、对同志们提出的问题以及民主生活会上自己找出的问题,按照规定的要求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出整改计划,向同志们作好解释工作,取得同志们的理解。
2、对同志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简单的批评了事,要作好细致认真的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使受批评的同志心服口服。
3、加强政治学习,作好思想政治工作,要继续学习两个条例,带领全体税务干部职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政治头脑的清醒,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要深入基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采取谈心活动的方式,真正的了解同志们在想什么、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需要上级领导给予什么帮助,解决什么问题,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加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张远振同志对同志们提出了明确保证和殷切希望,决心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权利,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和依法执政水平,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会议在圆满、和谐的气氛中结束。
2022 年5 月20日
2022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1 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正阳县纪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常、细、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常”。建立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周一委局机关工作例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周五学习培训会,由班子成员轮流辅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引导大家自觉主动地适应新常态。
突出“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确立领导小组,细化学习步骤,明确学习内容、方式、日程,确保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突出“严”。明确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县纪委班子成员将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督导,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进行点评,坚决杜绝在学习过程中虚以应付、敷衍了事,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将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有效结合。
2022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2 3月9日上午,河南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辅导报告会,报告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委托,省纪委副书记刘荃代表省纪委就如何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作了强调。省纪委常委韩兆印作了题为《强化法制理念,筑牢规则意识,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辅导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处级纪律检查员),委局机关、宣教中心、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同志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了辅导报告会。
辅导报告会结束后,市纪委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宽就贯彻落实好省纪委辅导报告会议精神作了讲话,并对我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就如何开展好我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李成宽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务必要摆上突出位置。市纪委常委会是全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要带头抓好活动开展。
二要端正态度,强化自觉。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条例》、《规则》的基础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三要从严从实,学以致用。要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努力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四要常抓不懈,确保实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健全制度体系,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稳妥有序推进。
2022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情况报告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延津县财政局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活动,把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为确保学习效果,在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习原文,努力学懂、学透、学通的基础上,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该局科学设置研讨议题,深入开展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
二是强化日常学习教育。依托“阳光财政”工作微信群、“延津财政纪检监察”微信群等,开设学习专栏,加大日常学习教育力度。
三是上主题党课。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懂纪、知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
四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中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五是撰写学习心得。认真撰写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3月13日下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在中共延津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县委书记祁文华的讲话和纪委书记牛占贵的工作报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彬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对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局纪检组是财政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财政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注重纪检业务知识、财政专业知识和综合管理知识的再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好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财政纪检监察干部乃至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律人者必先律己,勇于接受组织与同志的监督,要把工作当成一种使命,聚焦主责主业,热爱并全身心投入其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当好“铁匠”,敢于动真碰硬,不妥协、不犹豫、不退缩,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坚持学习的表率、勤奋工作的表率、敢于担当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努力走在全县党员干部前列。一是要强化综合监督。打造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构成责任共同体,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实效,将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置于纪律监督之下,扎紧责任笼子,量好纪律尺子,擦亮规矩镜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要严格正风肃纪。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化敢于担当的意识,增强攻坚克难的锐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深化以“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学先进群体,办为民实事”活动,开展“干事有激情,服务有热情”主题活动,学先进、找差距、解难题、办实事、改作风、抓落实,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整治脱贫攻坚、一事一议、惠民培训、涉农补贴等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把反腐的红利释放到最基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聚民意、顺民心、保民生。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实现重点工作督查全覆盖,完善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月,细化到具体责任人,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重点工作有位次,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四是要激励担当有为。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建立健全多元正向激励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贪腐者的干事创业环境,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xx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学习贯彻实施《xx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工作报告
xx市爱卫办:
《xx市爱国卫生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公共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减少危害健康因素,改善人居环境卫生,倡导文明卫生习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非典防治的关键时期,更体现了特别的现实意义。我市在《条例》颁布近一年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了《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并作为市爱卫会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现将学习、宣传、贯彻《xx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
《xx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出台,使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我市紧紧抓住这一机遇,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做了大量工作。
1、及时组织学习《条例》,加强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条例》实施后我们立即展开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主动向人大、政府汇报xx市对《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要求,提出我市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
二是两次组织召开了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认真贯彻《条例》内容。各委员部门认真学习《条例》,并就如何深入贯彻《条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爱委会全体成员会上落实了各委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还针对xx县实际,提出了搞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安排,我市于~年6月28日—7月5日、~年3月9日至16日认真组织开展了两次“爱国卫生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期间,我县组织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街头咨询、散发资料、广播宣传车、宣传栏、电视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大力宣传城区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除四害等规定,培养广大人民群众“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的社会主义道德与风尚。据活动统计,我县共开展街头宣传15次,发放资料9万份,出动宣传车18次,召开各种座谈会56次,办黑板报179期,报刊宣传5期,电视宣传6期,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次达150人。
整个宣传活动做了声势大、范围广、家喻户晓。重点加强了对街道、镇(村)居委会、社会单位和居民的宣传。通过宣传周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主要内容都有所了解,从而提高了广大社会单位和市民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3、做好《条例》宣传资料的发放,张贴工作。为使《条例》能深入贯彻到广大群众中去,我县印发了10000本《条例》单行本,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各社会单位等,《条例》张贴单发放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中小学及有关单位,并及时张贴到位。
4、各爱卫会委员部门在学习宣传《条例》工作中起了极大的作用。《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各爱卫会委员部门立即组织了下属单位,认真仔细地学习了《条例》,并在本部门、本行业中大力宣传《条例》,各委员部门认识到位、理解到位,为贯彻实施《条例》打下坚实的基矗
二、结合《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调整充实各级爱卫会及委员部门。《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先后两次召开新一届市爱卫会全委会,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并及时调整了爱卫会委员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逐一落实到位,明确社会单位和居民应尽的义务及具体工作。
2、加强爱卫工作机构的建设。为适应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我县充实爱卫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爱卫办性质,确定人员编制,设兼职主任一人,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人员2人。为了能将《条例》执法工作开展好,我办还向市政府法制办协调搞好爱国卫生执法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和落实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费。
3、加大卫生环境的整治。卫生环境的治理,是爱国卫生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作为我县当前贯彻《条例》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市层层落实爱国卫生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并组织了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了经常性的卫生检查,把背街小巷、建设工地、农贸市尝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作为重点,并对卫生差的单位及时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除四害活动、健康教育以及各居民小区“牛皮癣”大清除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我市环境卫生不断得到了改善。
4、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我县结合《条例》,建立完善了办理群众卫生投诉问题的机制,联合县市政管理局以文件通报、新闻曝光、设立投诉电话等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的作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对卫生环境投诉的问题,从而保证了《条例》的实施。
5、加强爱卫执法体系建设和爱国卫生监督员聘任工作。为将执法工作全面开展,我县爱卫会委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环保局、县市政局,按照《条例》有关内容开展执法工作,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卫生行为。同时为加强爱国卫生监督力量,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0名爱国卫生监督员。
6、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为了能使执法人员能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我县举办了三次《条例》培训班,对委托执法单位的26人及40名爱国卫生监督员进行了法规、素质的培训,使之能够胜任爱卫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所不足,少数乡镇、单位对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存在上级检查时搞突击、不注重平时管理,在部分乡镇现仍末建立爱卫会组织机构,存在有重
经济、轻卫生的观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的提高认识,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爱国卫生的投入。加强对乡镇爱卫组织机构的网络建设,加大《xx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宣传力度,在xx市爱卫会,xx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不断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工作,为开创新世纪爱国卫生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干部任用条例》是我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产物。只有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才能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改革措施,我县本着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的工作思路,努力解决新时期干部任用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拟从五个方面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一、从引进竞争择优机制入手,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我县将在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积极引进竞争机制,着力于“两公一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一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我县将在过去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在范围上,扩大到事业;在职位上,选择注重重要岗位;在报名的资格条件上,注重高学历、年轻化;在考试方法上,注重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在考察上,注重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提高公选的质量。二是公开选拔后备干部。我县将在年初以“海选”方式公开选拔36名县级后备干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条件、公开动员、公开程序、公开考试、公开结果、公开培养等环节,加强副科以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储备人才。“一竞”:即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我县将按照竞争上岗应坚持的原则、程序、笔试、面试要求,重点指导各单位抓好宣传动员,思想发动,搞好“三定”,制定方案,严格程序,全程监督等重点环节,切实保证竞争上岗的公开性、平等性、竞争性,确保竞争上岗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从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入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我县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着力从四个渠道疏通干部“出口”,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一是“改”,就是实行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制度。为解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到龄不任职制度和自愿辞职制度。二是“调”,就是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对年度、届中、届末考核中群众信任度不高的干部,经考察确认,分别予以诫勉、降职或免职。对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不胜任的,干部经过公开测评和严格考察,予以免职或降职。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观念差,个人主义严重,不认真执民主集中制,造成不良影响和出现重大失误经教育不改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停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处分。三是“退”,就是严格退休制度。除办理正常退休外,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干部提前退休。四是“试”,就是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及时淘汰不合格干部。凡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视其表现予以正式任用、缓用或不用。
三、从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入手,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为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我县将按“三公开”原则,积极开展“阳光作业”。一是公开推荐。对拟提拔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在群众中进行推荐,群众信任票不高的,不予任用。二是公开测评。注重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对干部进行测评,加强对考核成果的综合运用,根据测评结果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组织调整。三是公开考察。干部考察前,通过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让考察对象公开亮相,将干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逐步推行干部差额考察制,注重在重大社会经济事项中公开考察、鉴别干部,坚持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并重,让群众选拔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四、从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入手,保障干部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干部任用上,要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自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绝不允许有减少程序、颠倒程序、应付程序或事后补办程序的现象发生。一是坚持干部呈报制。规定凡提交县委讨论的干部,必须具备党委(党组)请示、讨论干部任免的原始记录、干部任免呈报表、拟任职人选的德才鉴定,凡不符要求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切实做到“三个不”。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干部制。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决策层中少数人决定的弊端,继续坚持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规定必须有2/3以上的常委到会,到会常委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表决,被讨论干部以应到会常委过半数赞成获得通过。三是坚持试行干部监督一票否认制。被讨论干部不能过干部监督关,就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强化干部监督职能。
五、从增强领导班子活力入手,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继续按照“逐步规范,扎实推进”的思路,坚持“三个交流”,以增强干部活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一是避籍交流。对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检法“三长”和中央要求避籍交流的人事、审计、财政、监察局长,逐步实行易地交流。二是培养交流。对年轻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挂职和轮岗交流。坚持从市级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镇村或企业挂职锻炼,分批选派年轻干部赴沿海地区、三州地区和邻近县市挂职锻炼。三是任期交流。选任制干部的任期要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委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需要连任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同一职位连任不超过两个任期。
总之,我县将对照《条例》要求和省委周书记提出的“十用十不用”原则,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使我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始终充满朝气与活力。
为更好地维护我们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护理人员执业行为,不断促进医院护理事业的发展,医院组织我们学习了《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共6个章节35条内容,条例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患关系,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护士肩负着救死扶伤,减轻疼痛,促进康复的使命,她是美丽、善良、纯洁的使者,她是幸福的播散者,她受人敬仰,这是一个充满幻想的职业,而现实给我一记重的耳光。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忙,忙就是你说声忙的实忙的时间都没有了;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苦,苦就是上一天班下来双腿酸到下楼梯都在发颤发抖;广大护士们默默无闻工作在临床一线,奉献着青春和热血,正是她们的辛勤劳动,才换来了无数病人的康复。广大护士承担了大量繁重、超负荷的护理工作;护士配备不足,护士缺编严重,使基础护理滑坡。这种长期超负荷的劳动也严重影响了护士的身心健康,致使一些临床护士流失。这就更需要《护士条例》来对护理工作进行规范和保护。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无奈,即就是几个家属围攻你,还用手指着你的鼻子破口大骂,有时还会给你一记耳光;在工作中,我体会了什么叫失望,当办公室的大门玻璃办工桌被砸碎,当我的同事被病人打伤,当我们眼中噙着泪还要对病人道歉赔礼时,当我满身疲惫,满心伤痕时,我明白了什么叫失望,当我有苦却欲诉无门时,《护士条例》将从法律层面规定护士的责任、义务、权利等,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护士的执业规则,将有力地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和护士安全,必将推动护理事业更加规范、和谐、健康地发展,使我们护士的人格声心都得到了全方面的保障.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护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护士的工作不再只是打针、发药,健康教育、心理护理、专科护理等已成为护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医学模式的转变也要求护士要从生物、心理、社会的观念出发,满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需要。这就更加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和明确护理工作行为,以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新出台《护士条例》正当其时。
新的《护士条例》将于xx年5月12日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护理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策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卫生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反映新时期、新形势对护理工作的新要求;是促进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对于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为条例有以下几个重点:一是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二是加强基础护理工作,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护士职责,促使全体护士尽职尽责;三是重视护患沟通,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四是在社会上要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促进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人在自学的同时也积极与其他同事交流,大家普遍认为实施《护士条例》对规范护理人员执业行为,保障护理人员的合理权益,第一次上升到了法律的角度进行规范,对强化和规范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保障护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稳定护理队伍,鼓励人们从事护理工作,都将产生积极作用。《护士条例》的公布施行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好地促使整个护理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人民群众和最广大的伤病患者的健康需求将会得到更好、更优质的满足和服务
总之,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都认为此次学习受益匪浅,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履行护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护理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护理专业水平。
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出台后,xx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通过深入学习,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切实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并对照《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学习宣传先行。蜀山区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文件传达、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让领导干部、组工干部率先吃透《规定》精神,并要求他们当好义务宣传员,帮助广大干部深入了解《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在4月份组织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出资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入学教育中,抽出课时专门集中学习规定,逐条讲解,确保用《规定》指导学习培训。
二是用制度规范保障。区委组织部对照规定结合蜀山区实际,对现行的干部教育相关规章制度逐条进行了深入梳理,完善了学员考勤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学习管理制度,新制定了学习反馈制度、学风考核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完善,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制度的规范,让学员自觉主动贯彻规定精神,把精力集中在学习培训本身,真正做到我想学、我要学、我在学。
三是以强化管理为重。规范的制度必须通过严明的管理落实到位。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纪律,严格落实不准在校外食宿、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不交作业、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接受宴请等“八个不准”。对违反管理规定、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员或督促诫勉,或限时整改,或予以劝退。真正把学员当做学员,通过加强过程管理激发参训人员学习热情、端正学习态度,让干部教育培训回归本源。
四是与干部考评挂钩。对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在线学习等情况建立学习档案,对学习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既看干部理论学习的收获,更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既看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更看学习效果发挥作用情况。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考察干部、发现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渠道,培训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职务晋升挂钩,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不能评先选优,不能提拔晋升,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良好导向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单位借口经费紧张、工作忙,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少数干部满足于已有的知识与经验,感觉不到本领恐慌的压力,缺乏推动工作的责任心和上进心,认为参加培训只是“认认人,养养神,学两词”,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等等,影响了培训的实效。
二是监管手段还不够有力。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效果的监管手段还不够有力,有时候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强调自觉遵守纪律的多,监督检查的少,未能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参学人员所学的知识技能进行测评,对受训后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
三是激励措施还不够有效。虽然我区坚持干部教育情况与干部考评挂钩,取得一定成效,但对于少数干部,尤其是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的干部触动仍不够深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利用网站、工作简报、工作例会、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全区上下营造学习《规定》的浓厚氛围。并把《规定》作为每次干部教育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规定动作,让学员以实际行动自觉遵守《规定》。
二是严格管理。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凡是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十分之一以上的,不得发给结业证书。对于不服从调学安排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给予纪律处分。要加强对学员的教育管理,实行组织部门派员跟班学习、考察制度,培训结束时,要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培训档案。
三是有效激励。一要丰富内部激励措施,延伸培训内涵,拓宽培训层面,使素质培训与能力培训相结合,在培训方式上变传统的教师讲课、学员听课为情景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研讨互动式教学,激发学习热情;二要强化外部激励措施,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党政干部必须切实经过固定期限以上的培训,否则不予研究;尽快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把“述学、评学、考学”贯穿到干部的述职、评议、考核等管理环节中来;将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范文
中共中央今年三月颁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次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的具有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它不仅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法宝;也是广大干部获得受教育的权利的保护伞;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思想政治保证;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现结合我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谈谈学习《条例》的体会。
一、《条例》是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正处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艰苦努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我市的情况看,我市属鄂西北山区,交通不发达、信息闭塞、观念陈旧、经济发展缓慢,其中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人才。人才缺乏制约了经济发展。因经济落后,外来人才不愿来,现有的人才留不住,不仅专业技术人才留不住,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也在不断流失。人才的流失原因也很多,其中也与干部教育有一定的关系,组织上放松了对这些人的思想教育,使他们放弃了对理想报负的追求,不愿意过艰苦日子,哪条件待遇好就往哪里去,孔雀东南飞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市一中、市医院这几年年都有人才流失的现象,特别是市一中,这所中学的教师大都是从本市各学校选拔的教学尖子,这些老师不负众望,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生,考上大学的学生人数在全十堰市名列第一,在全省也是屈指可数的,成为湖北省名校之一。一所人才济济的中学,在2003年这一年夏季,一次走了8位老师,一度影响了教学。在领导层,先后有乡镇党委书记、局长辞官下海。若是我们加强了各方面的工作,包括干部教育工作,就可以尽可能减少人才流失的现象 。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放松对这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他们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争名夺利,追求物本文来源于文秘知音质生活,贪图享受,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结果走向了经济犯罪道路。我市目前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黄金时期,如何来保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造就一大批人才势在必行。除了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外,不失时机的培养引进一批人才外,更重要的是加速提高现有人才培养。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丹江口市也不例外,全市正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质干部人才队伍,特别能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治国理政的领导人才。《条例》的出台,使干部教育工作有法可依,也是推动干部教育工作的动力,同时,也是压力,只要有了动力和压力的,有法律作保障,干部教育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只要我们从事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大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一定能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只要在工作中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办法和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一定能与经济发展与时俱进。
二、《条例》为干部教育培训指明了方向。
《条例》的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回顾我市干部教育工作,过去我市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每年都要研究制定来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特别在制定培训课程时,总感到顾虑重重,政治思想教育是不是还要搞?其它还要开设什么课,这些都是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握大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少,除开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课程外,我们外聘市委宣传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政治理论工作者讲国际形势、反腐倡廉等,加大广大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请法律工作者讲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请经济工作者讲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等,提高广大干部的经济管理能力;请长期在市委从事制定政策的文职人员,长期从事文学创作的同志讲公文写作、文学欣赏与创作,以提高广大干部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化艺术创作能力。这样做对吗?我们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为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使学员学有所获,我们经常利用各种机会进行调查研究,在走访中,一部分同志讲,每次学习都学马列脱离工作实际;有的讲,要学一些对工作有实用价值的东西等。我们根据不同人的反映,作了分析研究,又对课程进行了一些调整,采取了菜单式的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决定开设什么课程,如我们对任职干部培训班,在开设的课程上重讲政治理论、党规党法、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管理和机关管理等。在初任培训中,我们除要开设马列理论政治教育课外,重讲政策法规、公文写作等。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过去每次培训请假旷课的学员多,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东张西望、说闲话的多,愿往后排坐的多。现在课堂情况有了很大转变,请假缺课的少了,上课说话的少了,每次上课都很早抢前排座位,怕坐到后面影响学习。除此之外,下课带着问题围着老师请教,自己掏钱复印教师讲稿。通过学习《条例》,我们肯定了自己的做法,同时也认识到了工作中的不足,有待于今后不断改进。
三、《条例》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制约手段。
《条例》明确规定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既是干部的权力,也是干部的义务。在过去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遇到为调训某个人,单位总是以各种理由阻止被调训的同志参加学习,被调训的同志拿领导没有办法,而组织人事部门对不参加学习的人也没有办法。处理没参加学习的同志,缺乏法律依据;处理单位某个领导,轻描淡写的批评不起多大的作用,反而会更加不支持教育培训工作。现在有了《条例》,单位领导不按《条例》办事,组织人事部门可依照《条例》在提拔职务和年终考核等问题给予制约。《条例》既是干部个人参加培训的护身符,也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者的锐利武器。
四、《条例》是推动干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的动力。
《条例》将是推动干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强有力的动力。首先体现在教育培训经费有了着落。干部教育难,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培训资金难落实。过去出台的政策都要求各级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实际执行的很少,并被个别部门挤占挪用,真正用到教育培训工作上很少,甚至没有。各单位为了完成培训任务,大都是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节约列支的。人多单位大的可以,人少单位小的就不能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尽管我市在过去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每次调训报到率都在90%以上,但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对被调训单位领导和被调训人员做的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分不开的,否则,是不可能的。《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利于减轻单位负担,改善办学条件,使每个干部都有受教育的权力,使从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单位以及工作人员减轻工作压力和负担,一心一意的搞好教学研究和培训管理工作。
《条例》还对教学机构、师资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这对教学机构、教师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在实践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听到了很多反映,如学校教学条件差,在生活上学校以盈利为目的,克扣学员生活费;住宿脏乱差,教室无教学设备,坐在后排的学员听不见、看不见;在教学质量上,教师一次备课管几年很少变动,临场发挥的少,照本宣课的多,讲课生动活泼的少,死板、呆板的多。为开展好干部教育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影响。有的参加过一次学习的同本文来源于文秘知音志就不愿意第二次参加学习了,有的甚至直接提出批评。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向教学部门提合理化建议,有的得到改进和采纳,如重新装修了学员宿舍、教室;个别教室添置了投影仪等。为鼓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采取了由学员参与评老师,学员结业时背靠背投票;另外,也有一些课题请聘教师授课;年底教师的奖金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员投票和讲课学时多少而确定,得满意票多的,讲课学时多的年底奖金也高。这种办法也极大的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现在的教学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条例》的出台,给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带来了勃勃生机,首先是经费得到了保证,再者给教育改革撑了腰、壮了胆,学校有压力、教师有压力,迫使教学部门必须走改革发展这条路,促进干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从总的情况来看,中共中央出台的《条例》是我国几十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结晶,也是我国各项事业逐步走向法制社会的一个新亮点,它将为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使干部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法制轨道,促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市局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市局党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党组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系统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对《条例》学习的监督检查。市局党组还组织全系统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条例》知识考试,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发现严重违反《条例》问题的,年终考核视为不达标,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二、 贯彻执行《条例》情况
近年来,市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共提拔、调整、任用干部共21名,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别是今年二月份,市局党组结合系统科级领导班子人员和领导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原则,拿出21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空缺职位,在全系统进行了公开选拔,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把五关。资格审查关,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得报名。全系统共有211人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有5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成绩关,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3比例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2的不得进入民主测评阶段;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组讨论关,党组成员一人一票,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局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程序。从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此次公选工作,对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宽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到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公选工作在系统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认为市局这次选拔干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群众是满意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充分的,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
三、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情况
市局党组严格执行《条例》,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在《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省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实施办法;面试实施办法;考试面试登统程序、民主推荐和考察任命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考察预告制度,从而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透明度,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特此报告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www.koomao.com,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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