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食品安全检查总结、节日市场管理总结、餐饮卫生监督总结
演讲要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监管计划
行文逻辑:部署任务→检查执法→整改处罚→保障安全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 []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 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 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适用场景:食品安全检查任务、 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演讲要点:强化部署明确职责任务、 强化监测提升预警能力、 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行文逻辑:部署明确职责→监测提升预警→监管规范秩序→整治突出问题→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我县《关于开展x年度捐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沙政纠〔20xx〕2号)精神,现将我局今年专项牵头事项“整治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部署,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一方面制定了《x年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整治任务、措施、时限和要求;另一方面梳理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因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监管职能重新调整,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过渡时期,主动同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要求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紧绷责任弦,提升监管力、服务力和执行力,确保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因工作松懈造成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二、强化监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的预警能力。一是下达了抽检任务。年初县食安办下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并要求各相关部门按月上报检测工作进度,确保检测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了食品检测经费。县财政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共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68万元,其中检测经费48万元。三是部门自行组织检测。各部门按照所辖行业特征、企业内部规划、系统网络监测的要求,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品种、不同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据统计,今年共检测瓶(桶)准水、末梢水、米、茶叶、水果、鲜肉、乳制品、蔬菜等19类指定抽样产品共3881个样,经检测各项指标达标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状况保持总体良好。
三、强化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全县共组织开展食品执法检查556次,出动执法人员3796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2起,其中结案19起,涉及总货值2.34万元,罚款金额达5.77万元。
(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销售过期食品,以及制售“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76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3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40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76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439户次;监督抽检食品28批次,其中儿童食品6批次;检查食品添加剂2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3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查扣侵权仿冒食品数量 7公斤 ;查扣劣质食品数量 32.8公斤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件,其中: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件,立案查处1起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举报12起。
(二)开展小吃配料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利用快速检测仪对小吃配料行业共抽样检验18批次,其中4个批次配料超标,超标项目分别是大肠菌群、群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大肠菌群。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4个批次配料进行了追溯和立案查处,罚没入库2.45万元。利用沙县小吃配料监管平台,对17个批次的小吃配料进行了临过期提示、预警和过期锁定,发布了27个品种、批次小吃配料的质量抽检报告信息,对小吃配料行业进行了38个批次的抽样检验,针对检出的问题配料,利用平台“上溯源头,下追流向”的功能,及时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4个批次配料进行了追溯和查处。
(三)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县农业局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及乡镇农资经营店进行巡查,突出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农残治理,查看蔬菜用药专柜情况,指导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开展兽药监管,重点加强兽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6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63家,检查种养殖企业41家,检查农资产品530吨,货值达500多万元。
(四)加强牲畜屠宰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对县城区定点屠宰场和青州、琅口、高砂三个乡镇定点屠宰点的监督检查。举办农村屠工培训班,提升屠工职业技能。今年共举办12期农村屠工培训班,为全县各乡镇推荐的160多个行政村农村屠工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农村屠工持证上岗,有效保障农村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养殖场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填埋井、化尸池、焚烧炉),与养殖场签订《养殖场(户)动物卫生质量安全承诺书》89份,今年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打击非法出售专项行动71次,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监督指导生猪养殖场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15家。已建造焚烧炉8座,化尸池40多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8家,购置无害化处理机13台,1-11月份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共计14348头,屠宰环节检出染疫病死生猪48头,检出病害猪肉产品9.566吨。
(五)开展小作坊专项治理。 8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对小作坊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对我县 75家各种类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摸底并建立了监管档案。对小作坊业主进行了约谈,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实际行动保障食品安全。11月,开展了板鸭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共检查板鸭加工小作坊15家,对2家卫生条件欠佳的小作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六)开展活禽屠宰市场专项治理。 11月7日 至 11月21日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县农业局、沙县商贸集团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县畜禽屠宰点是否非法使用沥青、松香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褪鸭毛,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八个利用工业松香褪鸭毛黑作坊,收缴工业松香约800斤、涉嫌用工业松香褪毛的鸭子20余只,控制涉案人员14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七)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按照《沙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扩大收运范围,不断强化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大力开展餐厨垃圾综合整治行动,打击私营运餐厨垃圾的个人户体,有效维护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今年共与餐厨行业签订《沙县城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协议书》430份,共收集餐厨垃圾20xx吨。并实现了定时收集,每天的收集量由最初的1.37吨上升到12.8吨。
(八)推进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我县被省财政厅、经贸委联合确定为今年全省7个建设肉品质量信息追溯系统试点县之一。目前,城区12个标准化农贸市场、6个生鲜超市共185个肉品零售摊已建立肉品追溯系统,消费者可根据所购买肉品上的安全追溯码,借助互联网、手机短信、12312商务举报电话系统、市场自助查询终端等多种方式, 对肉品屠宰、批发、销售等环节的信息进行可追溯查询。监管部门还可利用追溯查询功能,通过地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实现对问题肉溯源、追踪召回和对各个零售终端的准确定位。
四、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共治共管良好氛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全面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提高从业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爱生命、珍视健康,人人关注安全、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筑牢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今年来主要开展了得以下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打两非治源头”及学校幼托机构治理“餐桌污染”专项工作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学习双桂坊,诚信做食品”主题实践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监督举报不诚信生产经营行为的责任感,激发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向善的道德理念,提升全行业“诚信做食品”的积极性,促进诚信生产经营;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以6月食品安全宣传月为契机,按照全省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通过举办社区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等活动,将普法活动与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提高民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识假辨假能力。
五、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每个月将处罚案件目录报送县检察院,接受司法监督,防范以罚代刑现象发生。二是建立了与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行政检察座谈会,督促全局人员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远离职务犯罪。三是开展行政回访活动,向举报投诉人员、受过处罚的单位以及新开办的食品企业业主询问执法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公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来,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未发生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其他参加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也未发现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