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书
>
法规
>
<
正文
返回列表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
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办流通函〔2022〕242号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06
实施日期
2022-09-06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物流仓储
<
2.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docx
商务部办公厅
9月6日
相关法规推荐
添加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 (2021-2025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 · 2021-09-08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商务部 · 2021-08-06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商务部 · 2014-11-20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协会)和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的函》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 · 2015-09-30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42号 商务部批准《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与运营服务规范》等17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公告
商务部 · 2017-08-21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 · 2017-01-1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总结评估等有关情况的函
商务部 · 2015-07-09
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和城市共同配送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 · 2013-12-13
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务部 · 2014-09-22
国家标准委、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商务部
推荐报告栏目
工作报告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教学报告
政务报告
社会报告
综合报告
思想汇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