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部门 淄博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
效力级别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8-08-04
实施日期 2008-08-04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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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8年6月30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8年8月4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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