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21年第4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的决定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令2021年第4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1-02
实施日期 2021-11-02
法律话题 对外贸易 ; 公平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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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的决定

商务部令2021年第4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的决定》已经2021年10月28日商务部第3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11月2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的决定

为调整完善我国技术进口管理体系,经2021年10月28日商务部第3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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