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发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的通知[失效]

文章来源: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部门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文号 教审[1997]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1997-12-31
实施日期 199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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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发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的通知

(1997年12月31日 教审〔1997〕2号)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现教育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教育审计工作质量,我委组织制定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等11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已经审定,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不断提高教育审计工作的水平。

一、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略)

二、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略)

三、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略)

四、中小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略)

五、教育系统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略)

六、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略)

七、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略)

八、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略)

九、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略)

十、教育系统企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略)

十一、教育系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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