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文章来源:全国人大网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8号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2-14
实施日期 2023-03-3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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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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