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解决h2000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并同时适用不同政策规定的税率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税管函[2011]9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09-28
实施日期 2011-09-28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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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解决H2000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并同时适用不同政策规定的税率问题的通知

(2011年9月28日 税管函[2011]97号)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近期部分海关反映,对同一进口货物按规定既可享受关税协定税率,又可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政策时,H2000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并同时适用上述两种税率。经商科技部门,在H2000系统功能修改完善前,各关可以运用H2000系统的“手工开具税单”功能,以“特案”方式输入适用税率,为上述货物办理征税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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