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商贸函[2020]158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5-15
实施日期 2020-05-15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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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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