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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24〕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4-08
实施日期
2024-04-08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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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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