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确定我区2011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企业的通知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04-20
实施日期 2011-04-20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商贸服务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居民服务 ;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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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确定我区2011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企业的通知

伊犁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商务局),各有关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关于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新商市建函字〔2011〕3号)有关规定,经对提出申请承担2011年度公物拍卖业务的拍卖企业经营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现确定2011年度具备公物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如下:

一、自治区级公物拍卖企业,公物拍卖范围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1.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3.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4.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5.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6.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8.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

9.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

10.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1.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12.新疆捷成拍卖有限公司

13.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

二、地州级公物拍卖企业,公物拍卖范围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

1.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 哈密神洲拍卖有限公司

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源拍卖有限公司

4. 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5.阿勒泰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6. 伊犁赞成拍卖有限公司

7. 新疆奎屯融通拍卖有限公司

8. 新疆宏科拍卖有限公司

9.昌吉亚中商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0.昌吉州佳信拍卖有限公司

11.新疆标正拍卖有限公司

12.新疆华伦拍卖有限公司

凡经确定公物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公物拍卖活动,并将公物拍卖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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