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省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商秩〔2014〕35号)
各市商务局:
现将《2014年山西省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商务厅
2014年3月19日
2014年山西省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商务领域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抓好6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做好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
(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2个部门印发的《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商秩发〔2013〕446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工作细则,通过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方案中提出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定购买外阜产品、采取歧视性手段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设置关卡阻碍产品自由进出等突出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完善跨地区经营企业汇总纳税等有关政策建议,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
(二)做好清理审核工作。认真落实省商务厅、省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晋商秩〔2014〕28号),牵头集中清理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歧视外地企业而出台的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和各类优惠政策,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的歧视性规定等。清理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报告本地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们的工作措施、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整治和清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推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整治合力和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地区封锁、行业垄断行政行为的审查撤销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部门责任,完善查处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五)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落实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秩〔2014〕9号),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要发挥双打工作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播虚假短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帮助企业完善退货、保证金、第三方支付等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消费环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规范零供交易关系。会同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违规收费反弹。加强对零供合同的行政指导,检查落实我省已出台的规范性合同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明确收费的事项和零供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源头上防止违规收费和霸王条款。探索开展零供平台建设工作,与省工商、消协等合作,积极组建由行业专家、律师、行业协会代表等参与的第三方争议调解队伍,促进和谐零供交易关系的建立。
(七)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全面核查备案企业业务报告数据,对平均单卡金额超过规定限额或填报数据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重点检查备案企业预收资金管理状况,联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通过业务信息系统确认资金管理信息。在继续做好品牌、集团、规模发卡备案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商务部的要求,逐步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填报其他发卡企业基本信息的工作。积极探索对其它发卡企业的监管办法,依托行业协会先行在美容美发和洗染行业开展试点,规范发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开展绩效考核,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三、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八)加快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加快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进度,太原市肉菜追溯体系要在今年建成并投入运行。继续争取政策支持,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扩大试点范围,初步形成与统一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相适应的流通追溯网络。切实强化日常运行管理,保证追溯体系可持续运行,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最大限度发挥追溯体系的作用。
(九)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牵头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组织好“3?15”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项宣传活动。
(十)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以落实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提升药品流通工作水平为目标,努力构建我省药品流通新秩序和新格局。根据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药品流通行业标准指导开展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和零售药店评级工作的函》(商秩司函〔2013〕251号),2014年重点开展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和零售药店两项评级工作,加强行业管理,推动药品流通企业的健康发展。积极申报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认真做好药品流通重点企业信息直报工作。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人才培训工程”。
(十一)规范直销行业管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严格查处超范围经营、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发展环境。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内部管理,做好行业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行业经营和行业发展动态。召开监管对象座谈会,强化商务部门的指导作用。
四、深入推进商务信用建设
(十二)加快信用制度和数据库建设。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根据商务部的统一安排,继续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三)积极促进信用成果应用。积极探索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创造条件支持商业保理公司来我省发展。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创新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诚信消费的发展。按照商务部的统一组织,积极开展“信用消费日”宣传活动。利用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补助资金,支持诚信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低成本融资,推动社会消费。
(十四)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围绕商务部确定的“确保商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坚持诚信经营,树立商业品牌”四项基本商业准则,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的经验和案例,弘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联合宣传、工商、质监等部门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商务诚信环境,实现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满意消费,实惠消费。
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十五)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13〕434号),切实提高执法监管能力。继续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地级市全部建立执法机构。按照商务部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并改革执法体制,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以酒类商品、成品油运输、单用途预付卡监管等重点领域整顿治理为突破口,切实履行各项法规制度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规章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执法信息公开。
(十六)健全公众监督投诉机制。发挥“12312”举报投诉中心的职能,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形成覆盖全省的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通过制定办法、完善制度、开展培训等方式,狠抓举报投诉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完善案件受理及转交督办机制和流程,拓展政策咨询、信息查询、预测预警等功能,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知,把12312打造成商务系统的110。
(十七)发挥社会组织自律作用。加大对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指导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药品流通企业服务能力评级工作,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透明度。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帮助供应商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零售商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通过完善合作平台、健全合作机制等方式,促进公平交易。
(十八)做好行业统计工作。继续做好药品流通、直销行业统计工作。分析行业发展现状,发现数字背后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促进安全放心消费
(十九)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药,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加大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并公布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件,起到震慑作用。
(二十)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借助双打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农资质量检测检验能力建设。组织质监、药监等部门开展“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专项行动。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以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其他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办侵犯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和“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违法行为。
(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协调海关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口岸风险监管措施,按照业务工作需要,适时升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系统,加强知识产权权利备案管理,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在维护合法企业权利的同时,维护国家的形象。
(二十二)推进软件正版化。贯彻实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我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办公通用软件进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国有企业,大型金融机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和新闻出版企业为重点,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二十三)加强刑事司法,严厉打击犯罪。在强化行政执法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刑事打击的力度,坚持集群战役模式,严厉打击危害民生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检察监督,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批捕、起诉和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挥双打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依法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
(二十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在年内完成省、市、县工作平台的建设任务,实现平台间对接互联,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馈。出台我省案件处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对各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照国家双打办的要求,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统计通报范围,对各市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开展对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完善大案要案协调制度,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十五)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对外交流。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做好对内外宣传教育,依托各级新闻宣传单位和网站,及时报道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工作措施和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媒体加强社会沟通,强化政府与企业、消费者、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互动交流机制。创新宣传方式,采取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户等方法,扩大宣传的知晓面,做到电视有声,电台有音,报纸有文,宣传有效。
(二十六)夯实基础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各市要加强基层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落实队伍和能力建设、环境无害化销毁、举报奖励等各项工作经费,强化内部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业务培训,将执法资源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倾斜。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树立一流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