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加强汛期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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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汛期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四月中旬以来,江南、华南一些地区连续发生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发生严重暴雨洪灾。受灾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保证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稳定。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黄淮、江淮、四川盆地东部等地区将有较强降雨,可能引发比较严重的洪涝和地质灾害。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市场稳定工作,保障群众生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测市场,切实做好市场分析和预测预警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全面、 准确地报告和发布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灾情特点加强市场运行分析,深入分析和预测市场发展趋势,为应急商品调度、市场调控和防灾抗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受灾地区,特别是福建、浙江等省份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严防物价异常波动或商品供应断档,影响群众生活。

二、积极落实货源,做好重要商品紧急供应准备

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商品的货源组织和储备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加强对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及时掌握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适当增加应急救灾商品商业储备。灾情发生后,要把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灾后生产资料供应,保障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商运发[2004]198号)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商运发[2005]351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本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查补工作漏洞,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信息引导、企业供应链采购、区域间调剂、储备商品投放等相关调控措施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

四、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卫生

受灾地区各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食品生产进行安全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防控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商品进入市场流通。

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洪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救灾工作中的生活保障。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防汛抗洪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好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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