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黑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公布)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黑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法规推荐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的补充规定
国家物价局(已变更) · 1990-04-06
-
国家商检局关于下发《进出口商检认可实验室使用印章和挂牌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89-08-01
-
国家商检局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88-11-12
-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天津市政府 · 1987-06-27
-
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
四川省政府 · 1993-09-01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条例》的决定
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 1997-11-14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转发《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的通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98-01-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政处罚办法(试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95-02-20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 1994-06-22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发布《代理进出口商品报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98-03-04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