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92号——关于将发行2011年第一百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92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1-12-26
实施日期 2011-12-27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产业领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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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11]第92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11年12月27日(周二)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11年第一百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一百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1年,发行量40亿元,缴款日为2011年12月28日,起息日为2011年12月28日,到期日为2012年12月28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一百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101100),账号:23511100,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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