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请协助做好“茧丝绸企业境外投资座谈会”工作的函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2-12-13
实施日期 2012-12-13
法律话题 投资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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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协助做好“茧丝绸企业境外投资座谈会”工作的函

各有关省(区、市)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

为推动商务部茧丝绸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开展,我办委托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纺织商会”)就我国茧丝绸企业境外投资现状进行调研。本月20日,我办将会同纺织商会在杭州召开“茧丝绸企业境外投资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请你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一、请协助将调查问卷发放至本省(区、市)相关企业,并于19日前反馈至纺织商会丝绸部(联系人信息附后)。

二、请上海、江苏、浙江茧丝绸主管负责同志及当地2-3家已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或有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倾向的茧丝绸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详情见附件)。

三、请浙江省茧丝绸办协助做好本次座谈会的会务工作,具体事项请与纺织商会丝绸部联系确认。

联系人:郄 伟 13681251619 qiewei@ccct.org.cn

张翰涛 18610092692 zhanghantao@ccct.org.cn

传 真:010-67719251 010-67739311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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