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2001]19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1-11-04
实施日期 2002-01-01
法律话题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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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2001年11月14日 财税[2001]190号)

海关总署:

《财政部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77号)的执行时间由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改为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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